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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手落鑊】陳淑莊犯聚案 報案人斥目無王法

2021-04-20
●事發當時,陳淑莊被拍到在「限聚令」下還蒲吧聚會。資料圖片●事發當時,陳淑莊被拍到在「限聚令」下還蒲吧聚會。資料圖片

陳離開酒吧時企唔穩疑飲醉 一證人拒出庭官發拘捕令

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與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涉嫌於去年4月在旺角一間酒吧參與超過10人的聚會,兩人及酒吧負責人陳偉才違反限聚令及禁酒吧令共4項傳票控罪,3人否認控罪,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鄭念慈昨日應控方要求向一名拒絕出庭作供證人發拘捕令。控方傳召兩名證人出庭,其中一證人作供時指,對限聚令下也有咁多人入到酒吧,覺得好離譜、目無王法。另一證人則指,留意到陳淑莊離開酒吧時「擺屩鵅v,似有醉意及有兩位男士攙扶。●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3名被告中,49歲陳淑莊及36歲林瑞華各被票控一項「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罪。控罪指,兩人於2020年4月2日與4月3日間,在大南街27號至31號地下1號及2號舖「HANDS」酒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32歲酒吧「HANDS」負責人陳偉才被票控一項「營運受禁群組聚集進行的地方」罪,以及一項「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在指明期間內未有遵從食物及壎竻膚蔽曮示」罪。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營運有受禁群組聚集進行的「HANDS」酒吧,並明知而容許該聚集進行,以及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容許某人在進入酒吧前未有量度體溫及多於4人同坐一^。

控方昨日在開庭時表示,將傳召一名警員及兩名街外證人作供,預計審期可大為縮短,並交代原還需傳召另外兩名街外證人,但一人未能成功派票,另一名男子吳楚勤(譯音)在派票後拒絕簽收及表明不願出庭。

控方表示,會依賴吳楚勤的證供作證據,如果控方舉證完畢他仍未到庭,就會對陳偉才容許某人進入酒吧前未有量度體溫及多於4人同坐一^的傳票控罪將不提證供。裁判官鄭念慈經考慮後,應控方要求向吳楚勤發拘捕令。

報案人睹多人入酒吧感離譜

報案人潘美美昨日作供指,去年4月2日晚約10時49分,她與3名友人在大南街敘舊,她與姓雷友人在「HANDS」酒吧附近的糖水店光顧,另吳楚勤與一友人則到「HANDS」酒吧用膳。晚上11時許,她陸續看見25人至30人出現涉案酒吧。

由於疫情嚴重及憂慮有壞分子聚集,她出於擔心酒吧內友人安危而到對面馬路觀察,發現酒吧不時有人走出門外行人路吸煙及聊天,直言「唔敢相信限聚令下都有咁多人入到酒吧」,而酒吧又會讓他們進入,覺得好離譜、目無王法,於是決定報警。

曾虛報姓氏 稱要保護自己

她在報警後立即致電身處涉案酒吧內的兩名友人盡快走,未幾便見陳淑莊進入酒吧。至近午夜零時,軍裝警員到場調查,其後見陳淑莊與3名男子離開酒吧乘車離開,潘與友人亦駕車離去。

辯方盤問潘美美時指,她曾於案發報警時虛報姓黃,到昨日首次作供才澄清。她解釋,當時社會時局很亂,她的做法只是要保護自己的身份。

另一名證人雷皓霖昨日作供時說,事發當晚,他看到酒吧有10人至20多人,部分人在門外飲酒聊天,並認出曾短暫除下口罩的林瑞華。他還留意到陳淑莊離開酒吧時走路「擺屩鵅v,似帶有醉意及有兩位男士攙扶。

案件今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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