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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圍新屋嶺 地盤工加刑囚13月

2021-04-2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地盤工人潘榕偉前年在facebook發文,造謠誣陷警方在新屋嶺扣留中心輪姦女被捕者,煽動包圍新屋嶺,他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裁判官黃雅茵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判刑過輕而申請覆核,上訴庭改判被告監禁13個月。法官昨日頒下判詞指,被告杜撰內容誣衊警方,引起憎恨及仇視警方情緒,挑戰警方執法,罪責極嚴重,而造謠誣陷警方性侵示威者等,意圖引起仇警情緒,有機會影響警方的公信力,故必須判即時監禁的阻嚇性刑罰。

控罪指,被告潘榕偉(39歲)於2019年9月19日至21日期間,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者,在新屋嶺扣留中心外參與非法集結。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法庭法官彭偉昌及原訟法庭法官潘敏琦在判詞中指,原審裁判官忽略了煽惑罪的要旨,沒充分掌握和適當地評估被告的罪責;強調被告罪行極嚴重,判處社會服務令明顯過輕,最後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已還柙兩星期及完成40小時社會服務令,酌情扣減兩個月,改判13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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