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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辯雙方同意案情

2021-05-18

2019年9月23日

時任「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及其他「民陣」成員通知警方打算同年10月1日以「十一遊行 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為題,在維園舉行集會並遊行至中環遮打道再集會,但被警方因應公眾秩序及安全,反對遊行並禁止集會,上訴委員會亦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2019年9月30日

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及何俊仁4人在中環終審法院外見傳媒,一同煽惑公眾參與原定遊行,其間李卓人指根據基本法賦予的權利,他們有權出席遊行「抗命」,警方不可剝奪;梁國雄呼籲民眾翌日前往港島,向世界展示香港人「毋忘初衷」,重申東角道集合;陳皓桓亦呼籲公眾冒法律風險出席遊行。記者會後,陳皓桓在社交媒體facebook上發布兩篇有關「十一」遊行的帖文,當中提及未經批准的遊行時間和路線,並「警告」公眾在參與前三思,因大有可能被捕,但仍應堅持「公民抗命」。何俊仁亦「警告」群眾參與遊行或會面臨檢控,但指人民遊行自由毋須由不反對通知書定奪。

2019年10月1日

●上午,陳皓桓在facebook發布兩篇有關當天遊行的帖文。

●中午約12時半,10名被告陸續抵達遊行起點的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黎智英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稱到場「購物」。楊森接受訪問時指警方沒有合理理由反對遊行,故到場參與。另有部分被告在場高叫「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起步前,除蔡耀昌外,9名被告又召開記者會公布遊行目的,陳皓桓、李卓人及梁國雄3人在前發言,其餘人在後以示支持。

●中午約1時,10名被告組成隊頭,部分持蚍g上抗議口號的橫額,帶領過千人出發遊行,途中繼續高呼不同口號,當走到灣仔港鐵站外時,李卓人帶領眾人默哀1分鐘。其間有激進示威者辱罵「黑警死全家」、舉中指粗口手勢、向國慶海報及國旗投擲雞蛋、用雜物堵路、封鎖港鐵站出口、在街道噴漆等。

●下午2時25分,隊頭抵達畢打街及遮打道交界的終點,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先後在該處發言,其中陳皓桓說「今日絕對唔係End Game」,感謝到場市民並呼籲他們繼續「公民抗命」;3人發言期間未有呼籲市民解散,其餘被告站在旁支持。隨後人群未有疏散,更有黑衣示威者在附近堵路、向警方照射激光及扔磚,另有部分人繼續遊行至中聯辦,有人在金鐘及灣仔聚集。

●下午4時過後,暴動場面在政總一帶出現,有人組「傘陣」向政府總部等多處投擲汽油彈和縱火,佔領及堵塞路面,警方則以水炮車射水驅散。遊行期間,沿途大量商舖關閉,港島交通受嚴重影響,多條主要幹道封閉,至少119條巴士線須停駛或改道,電車服務北角至上環段停駛。

2020年4月18日

10名被告被捕,楊森及吳文遠當日在警署外分別向傳媒承認組織「十一」遊行及明白該遊行的非法性質。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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