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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凍結涉案資產 特首:鞏固金融安全

2021-05-1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倪思言)保安局早前根據香港國安法凍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部分財產。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媒體被問及對事件評價時指,維護國家安全必須依法辦事、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並指保安局局長是按法律採取適當行動,強調事件說明特區政府在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時非常認真及嚴謹。至於有西方媒體藉機攻擊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她強調,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不會因此受到影響及削弱,反而更能鞏固。

林鄭月娥指,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賦權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在執行有關危害國家安全有關罪行時,可以採取多項措施,包括凍結有合理理由懷疑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財產,因此保安局局長是按法律採取適當行動。

她強調,事件說明特區政府在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時非常認真及嚴謹,當中涉及的問題是危害國家安全,而不單是香港社會安全,亦是14億人民的安全,執法機構一定會依法辦事。

林鄭月娥表示,留意到有西方媒體又藉此事攻擊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她強調,事實上,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不會因此受到影響及削弱,反而更能鞏固,即沒有人可以利用香港的金融體系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或具政治性的行為,意圖危害國家或香港的安全。

被問到若有人參與今年6月4日集會及叫喊所謂「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會否違反香港國安法,林鄭月娥指,任何公眾集會都有一套制度去決定其合法性或是否經過批准,不能以單一的情境作回應,尤其是現時在公共壎秅霅惜斯M設有限聚令。

她表示,要求她按法律評論一件事是否合法、是否容許都是強人所難,認為須視乎當事人在什麼情境下、有何企圖、意圖,以及法律條文、證據才可作出決定,而最終的法律詮釋都是交給香港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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