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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程序互認 國家信港司法

2021-05-20
●鄭若驊指,合作機制能平衡及保障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利益。圖為香港街頭商舖執笠待租。 資料圖片●鄭若驊指,合作機制能平衡及保障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利益。圖為香港街頭商舖執笠待租。 資料圖片

鄭若驊:與內地合作機制助改善營商 亦為「法治中國」獻力

律政司上周五與最高人民法院簽訂了《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程序的會談紀要》,容許兩地的清盤人向對方法院申請,認可在當地的清盤程序。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在網誌中表示,簽署會談紀要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的獨特性,令香港成為內地以外唯一容許互認破產程序的司法管轄區,突顯國家信任香港的司法制度,亦會為「法治中國」獻出力量。她並指,合作機制能平衡及保障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利益,善用債務重組減少失業,並改善營商環境和鼓勵投資。●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鄭若驊指,這項合作機制帶出了「三個優點、兩個突破、一個目標」。優點包括平衡及保障債權人和債務人利益:建立兩地相互認可清盤程序和相互協助清盤人的制度,可加強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利益,避免因為缺乏機制而無法完全收回債務人資產,有利於公平有序處理相關持份者的利益;善用債務重組減低失業:合作機制鼓勵企業多一點利用重組程序,使債權人可盡早就重組計劃達成共識,令到受財困的公司透過債務重組減低清盤的機會,加強保障就業;優化營商環境並鼓勵投資:這套由兩地共同建立的合作機制,有助增加債權人和投資者的信心,進一步完善投資和營商環境。

內地外唯一互認破產司法轄區

她續指,今次合作機制以試點形式與香港的程序和規則進行銜接,邁出了兩地司法協助的重要之舉並創出兩大突破,包括簽署會談紀要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的獨特性,香港成為內地以外唯一的司法管轄區容許進行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的程序,突顯國家信任香港的司法制度以及堅定支持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樞紐;以及合作機制參考了國際相關的規則。

鄭若驊指,合作機制最重要的目標,是透過落實「一國兩制」以及香港作為中國境內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先行探索跨境清盤合作規則,再進一步提供跨境高質素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成為國家發展的助力,推展涉外法治化建設,為「法治中國」獻出力量。

料吸更多企業在港投資

她認為,長遠而言,新的合作機制會吸引更多企業在港投資,有利香港作為企業進軍內地投資的平台,除此以外,企業在內地投資時可使用香港法律作為合同的適用法律。

據悉,為協助大家進一步了解香港法律的優點,律政司將於本月31日舉辦「為何使用香港法律」的網上論壇,邀請法律界的代表向大家客觀分析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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