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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檢疫不能放鬆防疫 密切關注動態避免漏洞

2021-05-31

特區政府計劃有條件豁免多類已接種新冠疫苗的商界高級人員,來港時免受強制檢疫。隨茈輕銎M全球多地總體疫情趨向穩定,政府適當放寬與疫苗掛u的有限度通關,方向正確,一是滿足了商界的現實業務發展需要,二是對疫苗接種有鼓勵作用,三是可以為全面恢復通關逐步累積有益經驗。但全球多地疫情仍然嚴峻,政府對來自高風險地區的人員仍然要抱持嚴謹的態度,要根據不同情況放寬檢疫。相關措施的落實仍應以做好防疫為前提條件,與包括內地在內的各地保持最充分有效的信息交換和溝通,確保本港能持續「動態清零」。

今次獲豁免的主要是受金管局、證監會或保監局監管的機構、持牌法團或保險經紀公司,如果有全球或區域高級人員要進行公務外訪,並已接種新冠疫苗,將可申請來港時豁免檢疫,每間公司每月有兩個名額。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加上受疫情影響「控關」已一年多,有條件放寬個別行業高級管理層的免檢疫通關,確實有一定必要性。

但措施的執行必須以做好防疫工作為出發點,畢竟疫苗是可以提升接種者對病毒的免疫力,但並不能百分之一百免除感染傳播風險。部分來自印度、東南亞等高風險地區的人士,染疫風險仍然不低,政府政策應先行放寬低風險地區人士。另一方面,相關獲豁免人士出入境並非自出自入,而是有多項嚴格規定。例如來港後要每日量體溫接受醫學監察,只能按日程表進行必要公務活動,必須要有點對點接送,不得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並應完全避免商務聚餐和社交聚會,等等。如果違反條件,相關人員可立即被取消豁免檢疫資格,並送往強制檢疫21天;一經定罪,可罰款5,000元和監禁半年。

正如多項社交距離限制一樣,這些規定不能單純依靠當事人的自覺,政府需要有嚴密的制度監控有關人士的執行情況。在這方面,政府需要善用新技術。本港現時的「安心出行」系統並沒有自動追蹤功能,反觀內地健康碼和新加坡「合力追蹤」等均有自動定位追蹤功能,這方面政府須及時補強。既然政府規定了獲豁免人士需要點對點活動,那麼善用科技追蹤相關人士的行蹤,是執行防疫措施的應有之義,不應被視為侵犯個人私隱。今次的措施既滿足了金融界人士的迫切需要,也對提升疫苗接種率起到一定的激勵作用。同時這種有限度、有條件的通關安排,為有條不紊地逐步重啟正常通關累積經驗,是值得做、也應該做好的。

除了已接種疫苗的個別特定商界人士來港豁免檢疫,本港商界也一直爭取往返內地尤其是大灣區的「商務氣泡」,容許已接種兩劑疫苗的商人,坐專車從香港「點對點」往返大灣區內的工廠,中途不可下車,即晚回程,以豁免兩地檢疫措施。這種形式的通關安排,也值得當局考慮。但無論是何種形式的有條件通關,特區政府都必須與內地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繫,一方面是確保本港的通關放寬措施不會造成防疫漏洞,不會反過來令內地擔心香港疫情失守;另一方面是要及時掌握內地各中高風險地區的情況,及時調整來港或回港免檢疫的名單,做到寬嚴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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