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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建言】正直與良知

2021-06-01

麥美娟 工聯會副會長 立法會議員

一名女子在2019年尖沙咀一場黑暴活動中,右眼受傷,黑暴文宣立即把該女子眼部受傷「包裝」為「爆眼」,之後以「爆眼女」來指稱該女子,但上周有報章報道該名女子眼球沒有爆裂,並已康復目光炯炯,離港赴台。「爆眼女」事件中有多少人埋沒良知、屈枉正直、弄虛作假?

自「爆眼女」受傷後,多方質疑她不是被警方布袋彈所傷,而是由暴徒彈珠所傷,醫管局員工卻選擇性地不洩露她的受傷情況,目的無非是掩飾真相,煽動社會仇恨,加深市民仇警情緒。事實上,「爆眼女」事件後,觸發多場黑暴活動,也成為暴徒堵塞機場的藉口,而癱瘓機場期間,也發生了禁錮、虐待內地記者的案件。

「爆眼女」以法援付訟費市民氣憤

此外,醫管局高層亦刻意包庇黃醫護,不但沒有對涉嫌洩露病人私隱的員工作出懲處,也不為「爆眼女」事件作出澄清。醫管局曾就「831」和「油麻地暴動案」澄清沒死亡個案,事件也有牽涉個別人士資訊,為何這些事件可以澄清,「爆眼女」事件則不可以澄清?只要聲明指出某段期間無人眼球爆裂,根本不涉個人資料。醫管局高層和黃醫護要撫心自問,隱瞞「爆眼女」傷勢的真相,你們的行為光明磊落嗎?誠實坦白嗎?能對得起被煽動出來暴亂斷送前途的青年嗎?對得起身心受創的內地記者付國豪嗎?

不讓真相曝光的又豈止醫護?警方索取「爆眼女」醫療報告,黑暴勢力卻多方阻止。「爆眼女」聘得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為她出庭,阻撓警方檢視其醫療報告,提出司法覆核被判敗訴後,又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亦再次敗訴。如果真的「爆眼」,為什麼不能光明磊落走出來證明自己傷勢?為何不能開誠布公,停止隱瞞,還市民真相?

包庇作假煽動仇恨令公義不彰

最令廣大市民氣憤的是原來她以法援支付訟費。要成功申請法律援助,必須通過經濟審查和案情審查兩項,通過案情審查是指「具備合理理據提出訴訟或抗辯」,不少人質疑法律援助署以何準則,判斷案件可以通過案情審查。法援花的是公帑,法援署長有責任防止公帑被濫用,但批准「爆眼女」的申請,署方是否真的公正不阿?是認真考證通過案情審查,還是因其他因素批准法援?政府當局必須向公眾交待清楚。

「爆眼女」事件,黃醫護沒有用他們的一貫手段,流出她的醫療報告,該名女子又極力阻撓警方尋找真相,再有報章報道該女子眼球無爆。凡此種種已令事件的真相呼之欲出。當年不少校長和老師,領導學生遮蓋右眼拍照,以聲援「爆眼女」事件,部分甚至引領學生參與暴動。到了今天,校長和老師能夠堅持正道,勇於承認錯誤嗎?會為當日判斷失誤而向學生和家長道歉嗎?會重新教導學生正確分析事件嗎?還是依然不肯面對、堅持錯誤、避而不談、迴避責任?

2019年黑暴經常指責政見不同者無良知。筆者反問黑暴支持者一句,你們煽動仇恨、助長暴力,令無數青年入獄,有良知嗎?你們隱瞞真相、包庇作假,令家庭失和、社會撕裂,行事為人正直嗎?黑暴以至於「爆眼女」這事件,太多無良知的人指責別人無良知,太多行為不正直的人弄虛作假,令公義不彰。不過,筆者相信真相終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弄虛作假者必會被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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