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特區政府為接種新冠疫苗後出現的嚴重異常事件設立10億元的保障基金,供相關接種者及家屬申請賠償。截至上周四(10日),基金共接獲74宗申索,當中3宗涉及貝爾面癱、速發嚴重過敏反應及住院治療的個案,合共獲45萬元賠償,是自香港新冠疫苗接種計劃開展以來,基金首次批出賠償。
其餘71宗申索個案,當中15宗已處理,其中11宗被專家委員會評為與接種疫苗無關;一宗未能排除與疫苗無關、但申請人的嚴重程度不足以申索。另外,3宗申索則涉及死亡個案,當中兩宗尚未完成處理,一宗已處理的個案被界定為「沒有在政府計劃下接種疫苗記錄」,消息人士解釋,該個案的家屬聲稱死者生前曾接種疫苗,但政府沒有相關記錄,故被界定為「沒有在政府計劃下接種」。
根據機制,成功索償的申請者獲基金賠償後,仍可以繼續循民事途徑,向疫苗製造商或需對其身體傷害負責的人士提出索償,惟不得獲雙重保障,如果日後申索人獲得法院裁定獲得賠償,基金批出的賠償會被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