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9-11] 自由談:如此暑期實習
李世光
報載,有半官方機構以港幣二千五百元為月薪,聘請大學生作「暑期實習」。工作一般是為推廣一項活動派傳單。或進行問卷調查,與解答客人問題。每周工作六天,當時果然聘請得約有九十名大學生投入工作。這或許可以吹噓說,大學生有工做啦,可紓緩香港目前就業之困境啦!
這不是好消息,也不是市場規律,試問,每位大學生,耗費了多少金錢、年月、個人青春、精力,才有資格頭戴四方帽呢?望子成龍的家長,出發點不是抱著「書中自有黃金屋」的奢望,兒女成才,卻也難理解二千五百元的工作。
難怪很快也就引起社會人士的注意,抨擊這樣的安排。大學生二千五百元的月薪,平均時薪僅港幣十元零六毫八仙。要較麥當勞快餐店的——低賤價十五元四毫的時薪,幾乎還要低百分之五十呢!這不是對大學教育潑了一大盆冷水嗎?
平心靜氣而言,從實際觀點分析,不說大學生,就以普遍「打工仔女」來說,以二千五百元為月薪,每天除了高昂的舟車費,食飯,所剩還有多少呢?不少大學生出來工作,家裡還望他們養家活口的呢,世道不是太不公嗎?有云,有關當局聘用大學生的一部分出發點原也是希望大學生吸取「工作經驗」。但許多人也認為,像這樣「派傳單」等等的工作,街邊大眾常見,誰也會幹。後來,倒虧有關注青年的社工機構,直斥該機構的不是。但有人竟詭辯說:「二千五百元並非薪金,而是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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