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10] 大律師會提23條反建議
【本報訊】(記者 黎建安)大律師公會昨發表報告,指《基本法》二十三條諮詢文件的建議定義含糊不清,並向政府提出三、四十項反建議,包括刪除煽動叛亂罪中有關嚴重危害國家及香港特區穩定的字眼。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昨午出席一個午餐會時表示,需要先研究大律師公會對《基本法》二十三條諮詢文件的反建議,現階段說政府不考慮是不恰當的,至於是否有第二輪諮詢,則由保安局決定。
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稱,大律師公會原則上支持《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然而諮詢文件內有關煽動叛亂、分裂國家、顛覆及竊取國家機密等概念,完全超越《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範圍,他聲言,若果政府根據諮詢文件的內容立法,公會將不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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