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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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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17] 教署發出學業增值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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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煇不預期學校會誤用「增值指標」。(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李國標)教署將向全港學校派發用以量度學生學業增值表現的指標。教署表示,指標量度出的學業表現,可作為評估學校表現的參考資料之一。有立法會議員擔心指標會為學校帶來「異化」現象,爭相標榜「增值」;又質疑教署既然把量度結果作為質素保證視學的準則之一,而視學結果涉及學校的「存亡」問題,定會間接使學校誤用指標,帶來不良後果。

並非量度學生個人成績

 立法教育事務委員會昨日就教署將向學校派發學生學業表現增值指標的套件進行討論。雖然教署解釋該套指標不是用以量度學生個人成績的指標,亦並非衡量學校表現的唯一標準,但有議員擔心一旦指標向學校派發,會產生「異化」的結果,例如學校可能把教學的側重點放在可表現學校有增值的項目上。又有議員擔心,雖然教署沒硬性規定學校在利用指標量度學生表現後,公布學校增值情況,但這仍會引致一些情況出現,例如公布的學校當然是正增值學校,不公布的自然被當作是負增值。

 有議員更質疑教署設置指標的目的之一是作為學校質素保證視學的其中一部分,現時教署每每把視學結果上網,更可能根據結果好壞「殺校」,學校更為隆而重之處理增值指標問題,「異化」結果必然產生。

不相信學校會違反指標原則

 教育署署長李慶煇在回應時指,該套指標並非唯一量度學校表現的指標,評估時是以群組的學生而非個人作為對象。教署發放指標的意圖只為讓學校欲量度學業表現增值情況時,有一依據可循。教署高級助理署長王啟思指,不相信本港學校會違反指標的原則,而在學校行政上作特別安排,使學校成為「正增值學校」,以作招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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