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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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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18] 湯顯明:「藍白」立場無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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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顯明表示,政府對廿三條立法的草案提交方式並無變化。

 對於持續不休的「白紙」、「藍紙」之爭,保安局署理常任秘書長湯顯明表示,政府的立場並沒有改變,目前收到的一萬多份意見書,當中也不乏要求白紙草案的聲音,特區政府會考慮各方意見。其中一個考慮是在推出藍紙草案的同時,也發表各種的單張,向市民解釋條例中最受關注的內容及政府的處理方式。

發表形式 暫無定案

 湯顯明指出,條例草案以何種形式發表,特區政府未有定案。但針對現時民間反對聲音中對諮詢文件存在的誤解,政府有需要應該要解釋清楚。有人指白紙草案的條文比藍紙草案清楚,更有市民以為藍色封面的諮詢文件便是「藍紙草案」,又有人指藍紙草案不可修改,他認為種種謬誤,都顯示市民對白紙草案的認識不多,也不明白甚麼是藍紙草案。

 「藍紙草案的條文內容與白紙可以一模一樣,不過藍紙草案發表後,便正式進入立法程序,在過程中,市民有任何意見,都可以向立法會、保安局、傳媒表達,政府會繼續聆聽。立法會會成立委員會審議草案,也會舉行公聽會,邀請市民就條例發表意見。」他表示說。

諮詢效果 已勝白紙

 他續稱,推出白紙草案也並無不可,但特區政府已經發表了諮詢文件,收到為數超過一萬份的意見書,可謂史無前例,諮詢文件的效果比白紙草案更好。他舉例,當年《有組織犯罪條例》便是以白紙草案形式做諮詢,這個問題也有不少市民關心,但政府最終只收到廿七份意見書,反應遠不及這次踴躍。

 湯顯明又表示,至今政府發表了一千四百多個條例草案,當中重要草案數以百計,卻只有十八次動用白紙草案,發表白紙後再用藍紙草案的更只有一宗,顯示白紙草案並非常規做法。「而且政府已經進行了這麼完整的諮詢,有否需要再重複一次過程?」湯顯明認為,市民對廿三條立法特別關心,才會有這麼強烈的反應,也表示廿三條立法得到完備、廣泛的諮詢。

 他強調,政府絕不是如外界所說的「驚」,只是認為發表藍紙草案進行立法程序,用完備方式聽取意見,是有效率的做法。不過,他對社會各界的回響相當理解,政府也正研究收回的意見書。

藍紙程序 更有效率

 「有些批評指特區政府不會修改建議條文,這也是誤解。」湯顯明舉例說明:「例如禁制某團體,文件原來建議會有兩個機制處理上訴,包括法庭和獨立的審裁處,但有意見指審裁處無須另設,由法院審理便可,政府也從善如流。」

 他又解釋,有市民擔心由警司級決定「入屋搜查」是權力擴張,建議調升至總警司或者助理警務處長級,特區政府也認為值得研究。【本報訊】(記者 邱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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