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21] 是誰在分化社會?
■彭智文 中學教師
支持《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團體組成聯盟,計劃明天舉行遊行支持立法,此舉引來一些人的非議,指為是「分化社會」,這是歪理,社會上有人是支持《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也有人反對,意見紛呈,同樣是表達意見,有何不妥呢?
究竟社會上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人士是完全的反對立法,還是只是對「諮詢文件」中若干條文持不同的意見呢?倘若是前者,那就根本沒有可以和他們討論的餘地,因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明確指出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等罪行,立法是體現《基本法》的實施,同時保護國家安全,毫無疑問,立法是必須的。如果連「立法是必須的」這點都否定,就是不尊重《基本法》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法文件。倘若反對者對諮詢文件的具體內容如叛國罪、分裂國家罪、煽動叛亂罪等有任何不滿和意見,大可在諮詢期內發表意見,作理性的討論,如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等在日前已向特區政府遞交詳細的意見書,政府亦已一再明言會俟諮詢期結束後,收集各方意見,修訂有關條例的建議。事實上,我們可以見到一眾政府官員馬不停蹄出席各方論壇,從大專院校到地區組織,目的是一而再再而三向市民闡釋政府立法的意圖和條文中的各種概念,俾公眾對此有完整的理解。保安局最近刊印了「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誤解與事實」單張,就「藏有歷史或政見不同的書籍,會干犯煽動刊物罪行嗎?」「參與有外國人在內的集會,若演變成騷亂,會因而干犯叛國罪嗎?」等社會上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中的一連串誤解作出了簡單和清晰的回應,以釋疑慮。
我們知道對抗是無助解決問題,反而只會深化社會的矛盾。社會需要理性的討論而非情緒化和意氣之爭,有些人士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又喊著某某官員下台的口號,基至出言中傷和奚落政府官員,這才是真正分化香港社會的行為,無助於疏導不滿和釐清誤解。又或者老是走到外國散播香港不穩不安的言論,這有用嗎?定只會變成國際笑話,試問怎會有人四出唱衰自己的家園呢?
我們相信政府在充分諮詢市民的意見後,會參考各方意見而作出明智的修訂,才提交立法會審議。香港有完善的法律審議制度,大家應對此有信心。
不知怎的,香港有些人總是不相信中央政府、不相信特區政府,認為他們的一切舉措都是在在削弱香港的人權和自由。當下香港需要的是一股凝聚力量,共同合力面對經濟問題,解決就業問題,大家應收起無謂的爭拗,建立互信基礎,對香港和祖國有信心,同舟共濟,共商港事,這才是香港之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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