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18] 唐明治:缺席審訊必需且普遍
【本報訊】(記者 李少文、王燕平)前律政司唐明治在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時指出,《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中有關缺席審訊的機制是必需和很普遍的。他認為,草案已盡量在保障國家安全和人權之間取得平衡,現在餘下來的重點是如何修飾條文,令條文更加精煉。前法律政策專員馮華健亦認為,毋須引入「公眾利益」作為傳媒的辯解。
對於近日備受法律界抨擊的缺席審訊機制,唐明治在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時指出,有關機制是必需和很普遍的。他說,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很多程序都需要私下進行,因為證據高度秘密和敏感。
草案已盡量取得平衡
他舉例說,有臥底滲入恐怖分子組織,而該組織正策劃爆炸去削弱政府管治,如果有關證據在公開法庭呈堂,臥底的身份將被揭露並有生命危險。
他說,法官必須考慮有關的證據是否需要進行缺席審訊,如果法官認為證據不足,可以推翻保安局局長的決定。這樣可以防止機制被濫用。
唐明治還指出,他雖然未必如本地一些專家般熟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條例草案,但他覺得草案已盡量在保障國家安全和人權之間取得平衡。他又認為,政府毋須發表白紙草案作進一步的諮詢。他說,草案已明顯認同市民合法提出批評的權利,政府亦已聽取了市民大眾在諮詢期間表達的意見。
前法律政策專員馮華健日前回應報章時亦指出,沒有必要引入「公眾利益」作為非法披露受保護資料的辯解。他說,保障言論自由和公眾知情權是十分重要,但這點可透過普通法中的比例原則獲得保障,包括法庭對權利或自由作出的懲罰不可以超出有關行為對國家安全造成的威脅。他認為,以「公眾利益」作辯解,反而會削弱保障的範圍。
詹康信:應該有討論權
另外,美國商會會長詹康信昨日在一個午餐會上表示:他雖然滿意特區政府修改諮詢文件建議的內容,但對於當局未能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發表白紙草案表示失望。他表示,身處海外人士對具體條文不感興趣,也未必明白,因此諮詢如何進行,對他們更加重要。
他指特區政府不發出白紙草案,他到外地被問及此事,也無言以對。詹康信更指出,不論任何教育程度和職業的人,也應該有權討論條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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