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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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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9] 政府傾向一次過減薪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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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團體表示不接受一次過減薪百分之六,希望每年減百分之二。

 權威人士透露,行政會議昨天並未討論公務員減薪議題,因此政府對此問題沒有最後定案。不過,政府希望落實一次過減薪百分之六的意向已經相當清晰,並希望明年四月一日實施。

 消息指出,政府有這樣的堅持,一方面是因為財赤嚴重,再拖會很麻煩;另一方面是因為涉及政府的管治威信。立法會七大政黨今日亦會開會商討,努力說服公務員團體。

 消息人士指出,政府和公務員之間其實已有共識,就是公務員一定要減薪,至於時間表和怎樣落實,政府仍會和公務員再磋商。多位行會成員近日亦忙於在公務員團體之中進行斡旋,希望可以達成共識。他說,政府的立場是希望一次過減百分之六,由明年四月一日實施。

 至於一直傾向「零、三、三」方案的公務員團體,昨晚亦召集公務員薪酬調整事宜工作小組內的八個公務員團體舉行緊急會議,希望在減薪問題上能夠再尋求共識,但由於香港政府華員會和警察員佐級協會並沒有派代表出席,會議告吹。

工會妥協同意減薪

 據悉,期間曾有人提出「三、三」方案,即在今年內落實減薪,但分兩年每年減百分之三,令公務員的薪酬回復到九七年的水平,但大部分工會都反對,認為今年先凍薪是比較適合的做法。

 對於政府希望於明年四月一日落實公務員一次過減薪百分之六,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梁籌庭聲稱,不可以接受。他同意在這個「非常時期」政府和公務員可以透過協商立法減薪,但希望分開三年每年減薪百分之二。他承認,同意減薪是政治妥協。

 公務員總工會主席張國標亦同意可以透過磋商減薪,但認為要以立法進行。該會亦不贊成一刀切減薪百分之六。他說,政府去年立法減薪的訴訟即將聆訊,政府要考慮聆訊結果,因此今年度再減薪是不可能的。政府人員協會主席陳志光亦表示,同意透過協商落實減薪,但希望可以分期執行。【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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