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19] 削開支無損法律服務
【本報訊】為達到政府各部門○三至○四年削減經常性開支百分之一點八的目標,司法機構政務處將透過重整工序等方法,以減省資源,預料可在新財政年度,為司法部門減省近二千萬元的開支,比原訂要節省的目標多二百萬。
削部分支援服務
同時,為達致○六至○七年度削減一成公務員人數的目標,律政司正積極考慮裁減架構層,重組不同行政單位,削減部分支援服務。
根據司法機構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由於裁判法院會計部工作逐年減少,因此打算減少繳款櫃,並計劃合併中文審訊組和判詞翻譯組,透過刪減分區管理人員數目,精簡架構。
合併三打字組
有關節流建議涉及六個科別的支出,目前已經盡量節約文具、減少印刷用紙,削減開支。律政司會認真檢討交通運輸酬酢及培訓等方面支出。
另外,當局亦計劃合併三個打字組,控制超時工作津貼的支出,停止發放普通話傳譯的方言津貼,又考慮將案件外判給私人執業律師辦理,以減輕律政司內律師工作量。
減少職位不可避免
司法機構亦正研究調節裁判法院數目,減少暫委法官人數或不填補司法職位空缺,達致每年節省百分之一的開支,但政府強調現階段未有任何定案。
律政司認為,有關措施無可避免會減少職位數目,但強調對法律服務影響不大,亦會盡量減少對員工士氣的影響。去年各級法院外判案件近一千宗,比前年增加兩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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