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19] 文匯社評:非常時期 特殊做法
新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日期日益逼近,公眾對政府將如何解決公務員減薪的關注亦越來越迫切。據悉,特區政府考慮一次性減薪百分之六。政府在非常時期採取特殊做法解決公務員減薪問題,應該得到社會各界的支持。
香港正處於解決結構性財赤的非常時期。如果日益嚴重的財赤問題不能解決,金融體系必然會遭受衝擊,經濟根基將受到破壞。因而解決財赤,是政府的首務;公務員減薪,是社會的共識。其道理顯而易見,其理據也毋庸置疑。政府必須在下個月公布的財政預算案中,就公務員減薪的安排作出明確的宣布,否則,不僅政府削減開支的數目不能確定,更為嚴重的是,政府的加稅、加費建議會在社會上引起巨大的反彈,整個減少財赤的計劃將難以落實,政府與市民大眾「共渡時艱」的誠信會受到嚴重的質疑。其引發的嚴重後果,政府和全社會都難以承受。
事實上,百分之六已經是一個非常溫和的減幅,是一個不可能再低的底線。政府龐大的薪酬開支是構成財赤的重要因素。量入為出,自然需要對公務員薪酬作出調整。何況據總商會刻意淡化的調查結果顯示,公務員平均薪酬高出私人機構一成七;倘若計算福利在內,更高出四成。如果按九七年的水平計算,加進通縮的因素,公務員薪酬自回歸以來實質增長超過二成。也就是說,維持九七年的實際水平,公務員薪酬的減幅可達二成。政府考慮百分之六的減薪幅度,是排除了通縮的因素,僅僅就名義工資的減幅來計算。應該說,與各方面實際要求相比,百分之六已經是一個很低的幅度,也是公務員可以承受的減幅,是一種現實可行的安排。
公務員減薪已成定局。如何減薪,既考驗有關各方的智慧,也檢驗公務員對整體社會的承擔。有人建議公務員分多年落實減薪百分之六,以換取更多公務員團體的支持。這種提議的用意雖然可以理解,但與情理實在不合。一方面,如此安排不利於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另一方面,相對於市民承受的減薪裁員、加稅壓力,公務員百分之六的減薪是相當溫和的。如果連這樣溫和的減薪還要分多年落實,那麼,市民承擔的加稅加費是否也要分多年實施?這種安排只會使政府削減財赤的安排支離破碎,事倍功半,絕不可取。
新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即將公布,政府必須盡快就公務員減薪作出決定。政府不應該也不可能按照現有機制,等到薪酬水平調查結果出來之後才宣布減薪。在這個非常時期,政府必須要採取特殊做法,果斷地處理公務員減薪問題。公務員團體應該以理性務實的態度同政府磋商,達成共識。這樣,不僅會讓市民看到公務員為解決財赤作出承擔的誠意,而且為今後進行的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和公務員聘用制度的改革爭取更多的時間和更大的空間。如果某些公務員團體負責人置社會整體利益而不顧,一味拖延減薪,只會引起市民更多的不滿,這對於公務員的形象和長遠利益都是沒有好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