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09] 國企監督將進一步加強
【本報兩會報道組北京八日電】此次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七個主要任務中的第一項,就是「設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全國政協委員、國有重點大型企業工委監事會主席朱燾說,今後,國有資產的監督將會加強,而監督方式將會有所改變。
最初派出稽查特派員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一九九八年之後,本屆政府向國有大中型企業派出了稽查特派員,代表國家對國有資產行使監督職責。像彩虹集團原總裁吳維仁挪用公款八千五百多萬元的案件,就是被國務院稽查特派員最初發現「可疑賬目」,而最終受到了法律制裁。朱燾委員說,派出稽查特派員是中國的一個創造。當時,面對國有資產出資人不到位,國有資產沒有真正的代表者,因此,需要更有效的手段監督。
改派監事續履行監督
分析國有資產監管的特點時,朱燾委員說,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有無意識的流失,即管理、經營中的漏洞、失責,也有有意識的流失,即貪污、受賄等侵吞國有資產行為。最初,本屆政府派出稽查特派員,要求「只帶眼睛、耳朵,不帶嘴巴」,並且「不佔企業一分錢」。吃普通飯,住普通房,稽查時的所有花銷、費用「自備」,發現問題,隨時向國務院報告,對經營者的任命、獎懲作出建議。隨後,稽查特派員改為監事,繼續履行對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的監督職責。
讓企業成市場競爭主體
朱燾委員說:「監督、檢查是權利之一,四年多的監管實踐,確實查出一些大要案,也查出賬外賬、小金庫、財務管理混亂等問題,更有多報、少報利潤等虛報問題,但我們不會忘掉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所有權、經營權分離,政企分開,讓企業真正成為獨立運行的市場競爭主體。」為此,他特別強調,「國資委絕不會干預企業經營活動。」
據悉,我國有一百七十四戶中央企業,去年十一個月即實現利潤一九七二億元,汽車、鋼鐵、電信企業經濟效益增長較快,中央企業承擔的三峽工程、西電東送、西氣東輸、青藏鐵路等重大項目進展順利。四年多的監管,使中央企業的經濟運行質量、效益全面提高。
四年監管央企效益提高
朱燾委員說,通過重組、整合,中央企業的數目將可能減少。按照機構改革方案,國資委設立後,將繼續向企業派出監事,目前的二百多名專職監事,將會行使更有效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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