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10] 國企改革應突破五大體制
【本報兩會報道組北京九日電】國企改革是本次全國「兩會」的熱點話題。記者昨日就此話題採訪了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黨組書記陳清泰。他認為,當前國企改革的關鍵是要在五大體制上進行突破:
一是對國有資本進行有進有退的調整亟待突破。對廣大中小企業,要以地方為主採取更加靈活的方式使它們能獨立地走向市場,進一步放開搞活。對於大型國有企業,在民間資本可以進入並願意進入的行業和領域要引入新的投資者,發展股份制。國有資本要向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自然壟斷的行業,提供重要公共產品的行業,以及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骨幹企業集中,使國有經濟控制國民經濟命脈,發揮民間投資不可替代的作用。
政府直接控股重要企業
二是國有資本的管理、監督、運營體制亟待突破。他認為,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應注意解決五個問題:建立明晰的國家所有權委託代理關係,落實國有資本的管理、監督和經營責任,形成對每一部分經營性國有資產可追溯產權責任的體制和機制;政府從管理龐大的國有企業群,轉變為直接控股重要企業和運營國有資本;設立國有資產管理機構與公共管理職能部門分開,受政府委託集中統一行使國家所有權;實行所有權與企業經營權分離,國資管理機構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擁有股權,以股東方式行使權利;企業擁有法人財產權,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出資人不越權干預。
三是社會保障體制改革亟待突破。陳清泰認為,國企三年改革脫困中,在建立國有職工流動機制、改變企業辦社會狀況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但那是由政府主持、以個案方式處理,是不能持久的。要使這些新機制的萌芽成為不需要政府干預、可以通過市場自動運行的機制,最重要的是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制。
建立良好破產制度
四是公司治理機制改革亟待突破。扭曲公司治理首先受害的是小股東,最大的受害者是大股東,因此改善公司治理的目標是保護股東的權利。要使維護股東權益,包括小股東必須受到公正待遇成為社會普遍共識和主導傾向,為社會資金、基金甚至國際資本順利地、源源不斷地流向生產發展開闢通道。
五是企業破產機制改革亟待突破。陳清泰認為,企業創業環境重要,企業退出市場的環境同樣重要。破產機制是及時化解矛盾的機制。市場經濟體制要健康運行,必須建立良好的破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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