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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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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5] 港人習普通話 先爭取「入圍」

孟金瑤

 香港在九七前已掀起了一股學習普通話的熱潮,熱潮在回歸以後方興未艾。隨著中國「入世」以及《最緊密經貿合作關係》的誕生,學習普通話成了「必修科目」;懂普通話成了求職必備條件之一。

 不少家長願意付出與補習英語相同的學費,替自己的孩子找普通話補習老師,到處可以聽到售貨員在努力地用「有限公司」的普通話向顧客推銷。

 我在教學過程中,發現不少學員都曾修讀過不少普通話課程,但讀來讀去,水平還是不行。學員當中,有些甚至是中小學普通話教師。他們往往因語音未過關而遭到投訴。

 一位從北京來香港監考對外漢語考試的老師說,中國地方大,要方言區的人都能說標準普通話實在很困難。他們到各方言區開會時,與會者或多或少話帶口音,但不妨礙溝通。唯獨到香港地區開會時,聽香港人說話實在費勁。

 學過普通話的人,大概都知道普通話的定義:「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北京音和粵音相差很遠,詞彙差異大,所以粵語人說起普通話來特別彆扭。

 聽說清朝時,各省代表均要定期向皇上稟告,用現代的說法就是述職。那些地方官說話時會帶口音,但皇上還是聽懂了,唯獨粵、閩兩區的代表說的話,皇上聽不懂,只好下令辦一所官話學校,讓廣東、福建地區的代表學好了官話再來向皇上稟告。

 我想,香港人要先在語音上下功夫,才在學習普通話時有所突破。曾在一個有關普通話教學的研討會上,一位來自北京的專家指出,學習普通話的第一步是要爭取「入圍」,即對方認為你是在說普通話。

 根據國家語委的普通話測試的標準,考上三級甲等或乙等的,水平仍比較低,但已經是入了等級,換句話說已經入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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