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17] 長者住屋計劃切合市場需要
利嘉閣按揭代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梁理中
香港房屋協會最近再次推出「長者安居樂住屋計劃」,讓中產長者購入計劃內指定物業之「租住權」,在有生之年享用,而日後決定停止租住時,長者又可(按比例)連利息退回剩餘租住權之費用,計劃非常有彈性,切合市場需要。
計劃容許長者按自己之財務狀況,選購不同區域及面積單位之租住權(港幣25餘萬至68餘萬),每月支付約千元之管理費,便可入住選定之物業,如想有伴者,亦可經二人家庭或組合方式申請。單位所屬屋苑,亦附有醫療、護理、甚或會所等設施,供住客享用(部分需自費)。對經濟條件較好,想遷離子女而又不願入住老人院之長者,不失為合適之居住安排。
想獨自居住之長者,富裕的或許會選擇自購物業,但有不少長者無興趣或無條件買樓,而計劃內所提供之租住權,多少有助解決他們之居住問題。事實上,一般長者較難倚靠銀行貸款買樓,事關銀行在批出按揭時要有入息證明,同時亦規定「借款人年齡加供款年期」,通常不能超過65歲。
為此,長者需要聯同後生輩申請按揭貸款,方容易得到批核,但長者會擔心增加子女親屬之供樓負擔,又或影響他們日後申請其他政府資助或銀行借貸,以及百年歸老後,按揭物業應屬誰之安排。在在顧慮,多少都會打消長者向銀行借錢買樓之念頭;反之,長者住屋計劃內之租住權安排,正好切合他們之實際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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