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3] 翠袖乾坤:男人有責
翁靜晶
當男女間的愛慾,融合而結成了另一個新生命,追究是「風流」或是「下流」,再沒有必要。縱然是「下流」的副產品,那又如何?降生的嬰孩,仍是淨如白紙,純潔無瑕。影圈名人,以「龍女是我畢生最大污點」總結了對妻兒的悔咎。然而龍妻有選擇婚姻的權利,亦有選擇結束婚姻的權利,龍女卻沒有選擇是否誕降人世的權利。
現代感情事,旁人難論錯對,只能批評「處理手法」的好與壞。
高峰處理私生子疑案,倒贏得女人心。搞個明白,倘真是孩子的父親,願意承擔撫育責任。沒有半句詆譭孩子的話,也沒有稱那小兒作「人生最大污點」!
高峰毅然面對親子鑑證,說明了他確曾懷疑血緣關係,較之最初矢口否認,到女人聲言以DNA驗證,才「死死氣」承認,卻又一直推卸罪責的男人,有腰骨得多。
香港法律,無助女人向負心漢追對私生兒的撫養錢,卻仍有渠道,幫助存心尋求答案的人。所得的答案,足以證明誰是親生之父,從而捅破男人的謊言。
依據「父母與子女條例」,任何人均可向法院申請,以確定某人是否自己的父或母。法庭若接納申請,可下令向有關人等抽取身體樣本,進行科學測試,以斷定血緣關係。被指令參與測試的人,倘違抗命令,或拒絕提供身體樣本,法庭有權「推定」逃避驗證的人,實為申請人的親生父或親生母。一旦得到確認,法院會頒下一紙「宣告令」,以證一段骨肉關係。
遇上「口硬」兼「口臭」的男人,向法院尋求答案,總算賺回心靈安慰,亦對滿嘴胡言的負情郎小懲大誡。雖然不能達到直接經濟效益,倒是向孩子的一點交待。至少,到他(她)長大之後,去追問那不盡責的男人,亦出師有名,擲地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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