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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音樂廳裡,一個穿「踢死兔」的表演者步上台,坐在三角琴前,打開琴蓋,不時揭琴譜,其餘時間乾坐著;4分33秒後,表演者起立,鞠躬,然後離去;坐在台下的你,會不會拍掌?
這是美國作曲家John Cage寫於1952年的著名樂章《4'33"》,成為影響世人音樂觀的現代經典。
在這4分33秒裡,完全靜默?並不。耳朵的注意力從台上,轉移到場地內任何預計中的意外的巨大的微小的聲響:冷氣聲、門聲、甚而自己的心跳聲……這些都是傾聽過或從沒留心的生命的聲音。
和湯柏燊談到他先由感受寧靜到學習奏樂的歷程,他提到John Cage這一樂章—從寧靜發現,聲音的不同可能,和音符也未能確切表達的意義。頗為徹底的顛覆:當演唱會和唱片使我們的反應變得標準化,每個在場聽《4'33"》的人卻又各有深刻反應,他們更有份發出聲音。霎時間,每位聽眾都成表演者。
現今香港講創意藝術,視角總離不開如何推展創意工業—以社會價值合理化藝術創作。
「教育機構管理者」湯柏燊,談了許多的教學模型、方針。但他明白,重要的一點是,令大家明白創意未必直接衍生(經濟)效益,也不只等同於全新、一鳴驚人;符經得起考驗的創新,是思考處身的制度而作的反應—就像《4'33"》,它重思數百年來(古典)音樂的定義,也令現代藝術前所未有地貼近生活、表現人文精神。
聽一次《4'33"》音樂會,等於一場激盪的大眾藝術教育。
湯柏燊提到《Sound and Silence:classroom projects in creative music》(1970年)一書,「裡面提到36個不同意念,以『說明書』形式指導老師,如何在課室裡教授即興創作;當中有一章為Silence(靜默)。它提到,靜默是聲音的空間。」聲音也就是靜默的空間。靜默既是聲音的對立也是聲音的依附。然而,這個概念,最少在52年前被發掘了。
在香港各學院,創作課不斷開張,課室內的教師和學生,除了懂得靜默的力量,更需要將創意思維開拓至課室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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