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5年4月15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副刊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5-04-15] 百家廊:「特麗事件」話生死

放大圖片

 特麗.夏沃的父母為女兒的生命奔波,但仍然徒勞無功。

吳錫平

 「生還是死,這是一個問題。」這是莎士比亞在《哈姆雷特》一劇裡的經典台詞。現在,這個問題正橫亙在人面前:植物人特麗.夏沃的生與死正牽動著這個世界大國的政治和社會神經。

 對一個無法表達自身願望的植物人來說,誰能決定他的生與死?父母還是自己的配偶?道德還是法律?情還是理?時下的美國社會,正在為這樣一個簡單而複雜的問題而激烈論爭。

應否安樂死?

 一九九○年,年輕的特麗因心臟病導致腦損傷,被醫生確診為「永久性植物人」,並認定無任何康復可能。十五年來,特麗一直靠人工進食管維持生命。

 一九九八年,特麗的丈夫邁克爾作為她的監護人向佛羅里達州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拔去特麗身上的進食管,對其實行安樂死。特麗的父母強烈反對邁克爾的做法,他們認為女兒並非植物人,她仍然活著,並曾朝他們微笑,還流過淚,做出其它反應。他們指出,邁克爾此舉是為了一百萬美元的醫療事故賠償金;而邁克爾則認為,特麗在出事前曾表示,如果成為植物人就願意安樂死,作為特麗的丈夫和監護人,他只是在幫助特麗完成她自己的意願。

 然而,由於特麗在病發前並未留下任何書面文件表達過安樂死的意願。雙方為此在七年的時間裡多次對簿公堂,而佛羅里達州政府和法院也多次作出不同裁決,在二○○一年四月和二○○三年十月,特麗的進食管曾經兩次拔下又被插上。無法表達個人意願的特麗幾度徘徊在生死邊緣。

官司涉及倫理親情

 不久前,美國總統布什也專門為此事提前結束休假,趕回華盛頓簽署這項議案。白宮發言人雖未對此事作出明確評論,但他表示布什總統會站在支持特麗繼續生存的一方。這樣,植物人特麗的生命再一次得以暫時維持,而這場涉及倫理和親情的法律糾葛卻遠遠沒有結束。

 生與死,情與理,就這樣複雜而綿密地糾葛在一起。不管怎樣,這是一個悲劇。無論是深陷生命泥淖的特麗本人,還是飽受煎熬和痛苦的特麗丈夫,還是深愛著她的父母,他們要共同面對一個永無希望的殘酷結局。特麗,一個公民的生死,成了一個大國的政治事件,一個社會熱點。

 特麗事件帶給我們的思考是:死是一項個人權利嗎?在西方國家有著廣泛信仰基礎的基督教教義就認為,生命是上帝賜予的,生與死都是上帝的旨意和安排,任何人無權剝奪,包括自己;但也有很多人認為,人活著是有尊嚴的,如果現代醫學無法為一個罹患重病的人帶來康復希望,那麼與其「苟且活著」,不如有尊嚴地死去;還有的人認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在自己無力決定的時候,父母可以裁決子女的生死。

「生存權」被「娛樂化」

 對於政府部門介入公民的生死,很多美國人也表達了不同的看法,相當多的人認為,在美國,個人權利應該被置於國家和政府的干預之上。個人有權決定如何最好地珍視生命。他們可以選擇繼續在沒有知覺的狀態下活著,或是徹底結束醫療幫助。美國國父托馬斯.傑斐遜早在建國時就寫下了關於「生存權」的主張,人生而平等,生命是第一位的。因此,「美國政府的責任是保守公民的生命安全,避免其被謀殺。」

 還有人對特麗事件被政客們利用來宣傳自己的主張、討好系派別,贏取選民信任感到憤怒。一種令人感到寒心的傾向正在愈演愈烈:這樣一個關係到生與死的問題正在被政治和社會新聞「娛樂化」,一場悲劇正在被某種社會力量演變為一場鬧劇。政客們利用這一事件。

 這場論爭不僅牽涉公權與私權行使的界限、法律與道德的衝突,還涉及了一個深層的人權觀念。生命權是一項基本人權,但是,當不幸深陷此等絕境時,誰來決定自己的生死?父母還是配偶?

 有鑒於這樣的困局,有人提出,每個人可以在身體健康時提前簽署一份聲明或文件,表明自己萬一深陷類似的危境時,如何處置自己,由誰來作出決定,這樣可以把死的權利掌握在自己手中。但也有人對此提出了質疑,這樣的聲明只能代表簽署時自己的觀點,並不一定能真切能表達身處絕境時的想法和觀念,萬一自己反悔了,而知覺尚存,那豈不是要自己看著別人殺死自己?看起來,這真是個無解的難題。

活著意味希望

 不管怎樣,每一個生命都是個奇跡,都值得我們珍惜和愛護。畢竟相對於生,死要容易得多。著名作家史鐵生曾在《對話練習》一文中寫道:「死是一件無需著急去做的事,是一件無論怎樣耽擱也不會錯過的事。為甚麼不活下去試試呢?」是的,活著畢竟意味著希望,意味著可能。

 此外,關於特麗還有一個細節,她在罹患心臟病之前,曾熱衷於減肥,中學時代,她的體重曾一度超過二百磅,臨近畢業時,她成功地減了五十磅。結婚後,繼續減肥的特麗不知不覺間得了飲食混亂症,醫學專家說,這可能是她日後心血管崩潰、心臟衰竭的源頭。看起來,對於「生」來說,選擇科學的生活方式更為重要。

 筆者寫作本文時,特麗已於三十一日去世,距離拔去她的進食管整整十三天。特麗死了,再也沒有煩惱和紛爭來打擾她了;但對活著的人來說,關於生與死的論爭還遠遠沒有結束。不管怎樣,這樣一種基於人權深層文化和現實內涵的思考和論爭,有利於我們更好地認識生命、珍惜生命。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副刊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