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10] 一網打盡:斬件醫藥
楊振耀
曾在外地居住了一段時間,對醫藥分家之議有第一身體會。感覺效果良好,醫生固然不會只開出其私人藥房常備的藥品,而是與病人翻查藥典提供多個選擇,到藥房配藥時亦有藥劑師複檢,配錯藥事件當可多一重關卡保障。但必需事先聲明,在一個醫療保險體系已發展得相當健全的國家,醫藥分家無疑有其好處,但香港距離目的地還很遠,如果只是分段式斬件執行,究竟屬好屬壞真不得而知。
香港固有其問題令醫藥分家不易推行,說到底可也是與過往高地價政策有關。如果不全面推行醫療保險,而只強行醫藥分家,恐怕小市民將會成為第一受害者。莫以為醫藥分家後,小市民可以自由配藥就可以省點錢,那只是一廂情願的天真想法。簡單的說,本地醫務所尤其是醫生樓租金並不便宜是眾所周知事實,醫生既不能間接再在藥物售賣上得到利潤,唯一的方法就是調高收費,市民即使可以購得較便宜藥品,整體金錢付出該不會相差太遠。
藥物零售會否形成寡頭壟斷在本欄已有論及,今天不擬重複,只是想指出一點,誰曾保證醫藥分家之後,藥品售價一定比現時便宜?分家以後,藥品的銷售網絡將會主要由醫務所轉到連鎖藥房手上。超市所出售的物品是否一定比街頭巷尾士多便宜,這個我們早有經驗;連鎖藥房出售藥品的結果不難預料。
全民醫療保險保障了醫生的收入,也為一般市民設立配藥的安全網。在指定日子之內,藥品的支出超過了某一個限額,餘款均由保險金支付,即是經濟有問題的也會得到照顧。謹記醫藥分家只是一籃子政策中的一環,實不宜輕舉妄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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