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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3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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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31] 琴台客聚:由淫穢、色情到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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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部情色專著,收了不少學者的研究文字。

黃仲鳴

 一九七九年,也即是大陸改革開放後,一些文化工作者開始專注於「艷情小說」的發掘和整理,例如林辰,便以十年的時間,編了十幾種明末清初這類小說。他受到道學家的批評時,說:「它是歷史的客觀存在。不承認,不是對歷史的鄭重態度;迴避,不是辦法,那等於我們自己決心不想知道歷史上曾經發生了甚麼事情。」

 因此,林辰強調:「要認識它,就得下一番功夫,作一點子學問,認真地去研究它。」事後證明,林辰的工作是有價值的;也引起廣大學者的重視和研究,有關艷情小說的論文,不斷在高等學府產生。

 事實上,早在一百多年以前,恩格斯就已坦誠、熱情讚揚無產階級第一個和最有才華的詩人格奧爾格.維爾特,說他在作品中「表現自然的、健康的肉感和肉慾。」並且指斥另一位詩人弗萊里格拉特,讀他的詩,「的確就會想到,人們是完全沒有生殖器官的。」「最後終有一天,至少德國工人們會習慣於從容地談論他們自己白天或夜間所做的事情,談論那些自然的,必需的和非常愜意的事情。」恩格斯其意是,性描寫不應成為文學創作的禁區。問題是,要表現得「自然的」、「健康的」。

 明末清初的艷情小說,明確地說,是從《金瓶梅》以後到《紅樓夢》前的小說,雖然沒有甚麼大著、巨著,數量卻非常之多,這一特異現象,實在值得一些文學研究者、社會學者、文化學者去發掘、鑽研。這是「歷史的事實」,我們怎能視為猥褻和賤視它們?

 在那個時候,這類小說被稱為「淫書」,也叫做狎褻小說、淫穢小說、色情小說;步入民國後,也有人呼為「性文學」。既曰「文學」,就應該以「文學」的眼光來看待,不必要視之為「垃圾」。

 林辰認為,這類小說,大可正名為「艷情小說」,「代替那些既不確切卻又令人生畏的『狎褻』、『淫穢』、『色情』」的字眼。況且,「艷情」並非近人杜撰,在明清時已有了。所謂「艷情」,「美色為艷」,「泛淫泛艷」,「推而廣之,也可解作放縱之情」。的確,「艷情」比那些「淫」呀、「狎」呀、「褻」呀的詞語,好聽得多而且高級得多。

 到了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忽然又爆出一新詞:「情色」,明眼人一看,便知這詞是由「色情」「逆轉」而來。台灣學者楊麗玲解釋,「在中文裡,情(情感)偏向心靈層面,而色(色慾)則偏向肉體感官,在一般社會性價值體系認定裡,二者的層次差別,自不待言,以情字帶頭的『情色』,相較於色字帶頭的『色情』,內在的延義指向為何,更是昭然若揭!」

 「艷情」和「情色」,我認為當以「情色」較佳。

 話說回頭,林辰的說話見諸他的《艷情小說和小說中的性描寫》,收張國星主編的《中國古代小說中的性描寫》一書,一九九三年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出版。內中所收,還有王利器的《序》,茅盾、傅增享、魯德才、李時人等大文,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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