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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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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2] 百家廊:強制婚檢爭議的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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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檢制度,為美滿的婚姻定下基礎。

孫洪武

 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最近修訂了該省的《母嬰保健條例》,保留了原《條例》中規定的「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接受婚前醫學檢查和婚前健康教育,憑婚前醫學檢查證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等強制婚檢的內容,引起社會各界的爭議。

婚檢強制變自願

 早在二○○三年十月一日,國務院頒佈了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將強制婚前檢查改為自願婚檢。有人因此指責黑龍江人大是倒退行為,和國務院條例相牴觸,不具有法律效力,比如黑龍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賀軼文就認為,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法律的效力高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行政法規的效力高於地方性法規、規章。

 因此,國務院頒佈的《婚姻登記條例》的法律效力要高於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所以黑龍江《母嬰保健條例》不得違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

 但是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卻是直接援引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作為立法依據的,《母嬰保健法》明確規定: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接受婚前醫學檢查和婚前健康教育,憑婚前醫學檢查證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這一來,頓時將國務院陷於很尷尬的境地,原來是國務院制定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違背《母嬰保健法》在先了。

個人權力影響立法

 從這一事件可以看出,我們立法有混亂之處。

 按照憲法規定,法規和條例不得和法律相衝突,法律不得與憲法相衝突。黑龍江在母嬰保健條例裡保留了強制婚檢內容,有法律依據,倒是國務院需要修改《婚姻登記管理條例》,使之與全國的《母嬰保健法》相適應。或者是全國人大修改《母嬰保健法》,使之與國務院條例相適應,但從立法程序來說是顛倒了次序,對國家法律的嚴肅性將是很大損害。

 雖然國務院制定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違背了《母嬰保健法》,但從情理上看,國務院也不是沒有道理,國務院的理由是兩點,一是婚姻是個人權力,屬於人權範圍,強制婚檢有侵權之嫌;其次,從多年強制婚檢的執行情況來看,效果並不好,婚檢不通過的極少極少。結果強制婚檢成了地方醫院一個賺錢項目,卻不能起到將不適應結婚生育者檢查出來的作用。

人情社會難強制?

 中國是個人情社會,尤其在小地方,一個人即使患有不能結婚的病,他如果非要結婚,總有辦法找到熟人,讓他的婚檢過關。有些地方醫院,受了強制婚檢的費用,根本不作任何檢查,檢查者拿著單子,一間一間門診室敲章,蓋滿了規定檢查項目的圖章,婚檢就算完成了。從這點來看,國務院取消強制婚檢,倒是實事求是的做法,既然不起作用,何必增加老百姓負擔,讓政府做冤大頭呢?

 那麼,黑龍江保留母嬰保健條例裡的強制婚檢內容有沒有理由呢?也有理由。這理由就是自從國務院取消強制婚檢以來,婚檢率直線下降,衛生部公佈的統計數據顯示,二○○四年婚檢率不到百分之十,個別地方已不足百分之一。哈爾濱市在實行自願婚檢後,一個區婦幼保健院在短短的五個月接連檢出了三個「梅毒胎」。這一狀況引起人們對人口質量的擔憂。

 但是,婚檢率下降和畸形兒上升之間到底有多大關聯呢?黑龍江方面拿不出具體數字。僅僅根據新聞媒體報道的個別現象就來制定法規,實在缺少科學性。

 就目前爭論的雙方來說,無論是支持強制婚檢的還是反對的,都拿不出強有力的數據來支撐自己的論點。從支持方來說,至少應該提供這幾項數據:一,強制婚檢和健康生育之間正相關的數據以及自願婚檢與不健康生育之間的負相關關係;二,全社會強制婚檢的成本與有效性的正相關關係。假定全國強制婚檢每年成本是二百億,通過強制婚檢檢查出來不適合結婚生育的人數所產生的效益大於或者等於這二百億,那麼就能證明強制婚檢是必要的和正確的,如果花費了二百億成本,所產生的效益只有幾個億,那麼就證明強制婚檢是無效的。

 同樣的,反對強制婚檢也需要提供相應的數據來支持自己的論點。比如強制婚檢和婚後不健康生育率的關係,如果一面在實行強制婚檢,另一面不該出生的畸形兒還是照樣在出生,那麼就證明強制婚檢除了增加結婚者負擔以及增加醫院收入之外,沒有實際作用。另外還需要提供實行自願婚檢之後,不健康生育與強制婚檢期間不健康生育之間的比率,如果兩者相差無多,那麼就可以證明取消強制婚檢是對的。

 可惜的是這樣的數據我們至今沒看到,因此無論是強制婚檢的立法還是自願婚檢的立法,都給人留下粗糙立法草率立法的印象。

源於教育問題

 就我自己個人觀點,我贊同自願婚檢。為什麼呢?因為目前常規檢查手段,只能查出一般性的遺傳和傳染性疾病,但是還有很多疾病是通過基因遺傳的,而目前中國地方醫院並不具有檢測基因設備和能力,大地方的醫院即使有這個能力,負擔之高,也不是結婚者願意承擔的。其次,即使有足夠的檢測手段,中國社會普遍存在的走後門情況,也將使得這種檢測手段不起作用。既然作用有限,耗費全社會這麼多資源就沒什麼意義了。婚檢問題,說到底是個教育的問題。從實行自願婚檢之後,願意婚檢的人群基本上分佈在城市裡教育程度比較高的人群。這個人群比較重視生育的質量。

 受教育程度低的並不是不重視生育質量,而是收入低,尤其在貧困的農村地區,他們負擔不起婚檢費用。另外,越是生活在貧窮人群中的人口,越是受傳統觀念束縛,對他們來說「無後為大」,不管有沒有疾病,生育是頭等大事。在這種觀念支配下,他怎麼會去婚檢呢?

 由此看來,提升全民受教育程度和質量是關係到所有方面的問題。當然這是長遠之計,就目前來說,上海實行自願婚檢,費用由政府承擔倒是一個針對中國實際情況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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