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11] 隨想國:如此促銷
興 國
兒子唸小學,我用最老土的方法來鼓勵他讀書,就是考多少分數以上有獎。每次他達到這個分數了,都第一時間告訴我,我一定會問他想要甚麼。有時他想不出要甚麼做獎品,就算了。只要他說出來而又不是很貴的,我一定買給他,絕不會讓他失望。
十一月初,我去接兒子放學,在走回家的路上,經過某大型連鎖店,他問我可不可以進去買零食,我說可以,便陪他進去選購,我剛好看到一些我想買的日用品,便買了不少。沒想到結帳時,該大型連鎖店給了我一張印花收集單,集滿了加點錢就可以換物品。兒子看了很高興,說他喜歡換購火鍋。於是我們家人買東西都到該大型連鎖店,很快就收集到還剩四個印花。我對兒子說,你成績好的話,我再買點東西就集齊印花換個火鍋給你。
月底的某一天,兒子放學了,他給我看了最近的測驗成績,都合乎我獎勵的標準。於是我們便高高興興地來到該大型連鎖店,買夠可以換四個以上印花的物品,兒子更是雀躍地說,我們今晚吃火鍋吧。可是,職員卻說沒有貨,要四十五天後才有。天呀!為甚麼不在印花單上說明?為甚麼不在第一次購物時就說明要這麼久的時間才能換到火鍋?兒子還說,連姐姐聖誕節從遠方來時還換不到嗎?我說是的,吃不到這個火鍋煮的火鍋了。兒子大失所望,我們一家人跟著他也覺得失望極了。
這就是香港營商之道?甚麼也不在事前說清楚,目的就是先吸引消費者消費再說。而且在付了換購的錢之後,還蓋了一個章子,說是從付錢的那天起,四十五天內去拿物品。明明是四十五天後才能拿?為甚麼說是四十五天內呢?也就說第四十六天去就沒有了嗎?我對這種促銷手法,實在是不敢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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