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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曉陽的作品被拍成了電影。網上圖片
——從《泰晤士報》的實驗說起
施友朋
讀電訊得知倫敦《泰晤士報》不久前做了個實驗——以諾貝爾獎得主奈波爾和布克獎(Booker Prize)得主米德頓的兩部得獎作品,向英美二十家知名出版公司投稿,只是作者改用化名,結果二十家出版公司不是以文學技巧不夠,就是以沒有市場價值,將兩本書打回頭。
可見「名氣」才是出版的保證。張愛玲說出名要趁早;得過無數文學大獎的加拿大女作家瑪格莉特.愛特伍(Margaret Atwood)則直接指出:小說家都知道有些東西寫了是無法發行的,因為人家根本不給你印。寫書能賺大錢的人,才有機會寫下一本。
這兩位小說家都是務實派。鍾曉陽在《春在綠蕪中》的「可憐身是眼中人」寫她看一齣德國紀錄片,影片說一個滑雪家史丹納創世界紀錄的經過,片終打出兩行字,大意如下:我希望世界上沒有別人,只有我:史丹納;沒有別的生物,沒有風,沒有雪,沒有銀行,沒有錢,只有我,赤裸裸地躲在一塊大石上——至少那樣我不用再害怕。
少女之怒 破紙而出
鍾曉陽(一九六二——)當年也是個「早熟的天才」(十八歲出版《停車暫借問》長篇小說,紅遍港台),她藉觀影感而慨之:人有名到了某一個程度,就有權利發表這一類驚人妙論,非但沒有人反對他,而且還覺得那番話發人深省,意味深長。縱使有人起反感,對於說那種話的權利,總是羨欣的。她筆鋒一轉,寫到切身的感懷:「我記得當初投稿,每用『邋遢』這兩字,總被人改成『骯髒』。『骯髒』雖然也髒,但讀起來鏗鏘有聲,有一種屬於聲音上的清潔,不及『邋遢』邋遢,簡直烏眉黑嘴,油頭垢面,鶉衣百結。」
這段話值得每個文字工作者深思。鍾曉陽說她很生氣,下定決心,以後要寫一些文章是沒有人敢改的,「不是我寫得好,是沒有人敢改」,少女之怒,破紙而出。她的怒,怒得有理,又再一次印證「名」的威力。
回到文首兩位大作家被出版社退稿的問題。八十三歲的奈波爾出身千里達,乃二○○一年諾貝爾獎得主,名著《在自由的國度》(In a Free State)一九七一年獲布克獎;小說寫殖民地人的漂泊和自由。當年的評論家譽此書「英國這位成就最高的作家才氣登峰之作,讀之乃人生至樂」。至於八十六歲的米德頓一九七四年以《假日》(Holiday)獲布克獎,出過四十二本書,文名久著。有作家譽之:我們需要米德頓來提醒我們,小說應該怎麼寫法。
出版公司 眼光「獨到」
《泰晤士報》以兩本經典名著的第一章投稿,只是把作者和書中角色改名,英美出版界龍頭全部有眼不識泰山。錯失真金者包括時代華納、Bloomsbury以及發掘《哈利波特》作者羅琳的Christopher Little。
倫敦重要文學仲介公司PFD給《在自由的國度》的退稿函可為代表:「考慮大作,吾人感受和興趣不夠強烈,信心亦有不足,歉難錄用。」另一封退件信說「敝公司獎掖新人,對其作品內容與寫作風格大作沒有此等感受。」
《泰晤士報》的這個實驗,無非暴露當今大多數出版公司的負責人缺乏眼光,出版界的偏重「名氣」和急功近利,嚴肅一流的文學注定要被犧牲。
黃燦然在《印刻文學生活誌》二十七期說:哈里.布魯斯在《國民郵報》撰文,把俄裔女作家艾思.蘭德的新著《非小說類寫作的藝術:作者與讀者指南》批得一文不值。蘭德提出寫書評的三個基本要求:一、講出該書的性質;二、告訴讀者該書的價值;三、扼要告訴讀者該書的缺點,如果有缺點的話。
布魯斯於是根據上述原則來評蘭德這本書。其中一點正如譯者所標示的:作家的自大狂。且看布魯斯如何數落艾思.蘭德:關於「如果有缺點」,布魯斯認為:絕對沒這回事,恰恰相反,該書最大的缺點,是完全無法消除閱讀的痛苦。
明戲名氣 專家失策
瑪格莉特.愛特伍嘗言:沒有人比作家更恨作家:對作家之為個人以及之為典型,最惡毒、最鄙夷的描繪都出現在作家寫的書裡。也沒有人比作家更愛作家:自大狂和偏執妄都是作家攬鏡自照的心境。
西歐文壇耆宿朵莉絲.萊辛(Doris Lessing)曾用化名投稿給出版她作品的公司,也遭退稿。她表示:《在自由的國度》被退,令人驚愕。萊辛當年的戲劇性做法,略述如下:萊辛化名「簡.索麥斯」的文稿被退後,乃交給另一書局。這家書局的編輯,與後來美國克諾夫書局的編輯總算「有眼識泰山」,認出了作者的風格,不但承印出版,而且同意與萊辛一同保守秘密。
兩年半後,這個秘密終於揭盅,克諾夫書局將此兩書合出平裝本,改名《簡.索麥斯的日記》,並宣佈了作者的原名即朵莉絲.萊辛。
朵莉絲.萊辛於序文中寫道:我要書評家以書的本身作根據進行評論,不要被作家的名氣所左右,這話無異是給書評家打了一記巴掌,因為許多書評刊物根本忽視了簡.索麥斯的作品。沒有一個從簡.索麥斯的風格認出朵莉絲.萊辛。
書評家的眼光與鑒別能力,使萊辛女士大為氣結,她怒指:這些所謂對我的作品有認識的「專家」,根本認不出簡.索麥斯是誰;而有些書局的主編,所寫的讀稿報告一味只靠「恃老賣老」,其態度更是可惡!
萊辛對書評家的亂抹鞋油深惡痛絕,她對初出茅蘆的作者到處碰壁深表同情,於是呼籲出版商與書評家要多注意無名作家的作品,不要把重心放在作者的名氣上。
然而,英國《泰晤士報》的實驗,再次印證萊辛當年的「正義之聲」不但未能「振聾發聵」,書評的鞋油亂撻的現象依然嚴重。寫作—難道真是自欺與欺人的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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