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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而不是損害弱勢群體的生存,是我國應承擔的責任。
■莫清華
「驚弓之鳥」是一個耳熟能詳的成語。出自《戰國策.卷第十七.楚四》。
說是古時候魏國有名的射箭能手更羸。有一天,他跟魏王到郊外打獵。一隻大雁慢慢地飛過來,邊飛邊鳴叫。更羸憑著雁鳥的悲鳴聲,判斷出這是一隻受過箭傷的鳥,便虛拉一下空弓弦,那雁鳥便嚇得跌落下來,他因此受到魏王的稱讚。
這個故事,一直被人們當作更羸嫻熟射技和豐富經驗的頌歌流傳千古。但我卻有一種堵心的感覺。
「驚弓之鳥」令人同情,聽空弦而落地喪命,更不可取。
受傷、失群,固然是很悲哀的事,但因此過於傷心、過於恐懼則大可不必。每一個人都會有挫折,甚至失敗,如果因此而心有餘悸,膽小怕事,成了「驚弓之鳥」,那不是比那隻大雁還要可憐嗎?
再說更羸,作為一個有名的射箭能手,應該把箭頭對準強敵如熊羆虎豹,與強敵較量,才更能體現出你的本領高強,而你去嚇唬一隻受傷失群的孤雁,算什麼英雄?這不是太殘忍了嗎?
這個故事,暴露了射箭能手更羸的陰鷙冷酷的人性惡一面。古代的故事,處處照出今天人的不堪。直到今天,人性惡的這一面還不斷在一些人身上出現,有些手執公權的人就像手執弓箭的更羸。去年2月26日的凌晨2時,佛山市大江村「執法人員」,為收10元的「衛生費」,半夜入室把人趕得失足跌下4米的樓下之後,竟然不理睬,悄悄地溜走了。這樣收10元衛生費就「收」走了湖南籍外來工陽和生的一條生命。在這些濫用公權者身上,我們看到了更羸的影子,看到了人性惡的淵源及演變,他們哪有一點「執政為民」的味道?
「人權」入憲,是中國一大進步,也是國民幸事。我們有權呼籲公權使用者:做人要厚道。因此,我鄙視恃強凌弱的更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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