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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理斯
在中文裡面,語法上所謂的「集體名詞」(collective nouns)一般很簡單。例如使用於動物們的集體名詞,不論是飛禽、走獸或魚類,都可以用「一群」表示。英語在這方面卻複雜得多,單就動物而論,集體名詞便令人眼花繚亂。
鳥獸魚三大類動物,在英文裡各有自己的基本集體名詞:「一群雀鳥」是 a flock of birds;「一群魚」是 a school(或 shoal)of fish;而地上走獸更是講究,像馬牛羊(及象)群等稱為 herd ,犬狼群則叫作 pack。但除此之外,個別的品種亦有多不勝數的集體名詞。兒童們在學校最先學到英語裡面的動物集體名詞,大概要算是獅子專有的一個:牠們既是萬獸之王,自然氣宇不凡,所以集合在一起的時候,便稱為 a pride of lions(一「驕傲」的獅子)。
名著《獅子與我》(Born Free)作者 Joy Adamson 的丈夫 George Adamson,便拿了妻子的名字和獅子的集體名詞,玩了一個妙絕的文字遊戲,給自己的回憶錄取名為 My Pride And Joy:既可解「我的驕傲和快樂」(英文極普遍的一句慣用語),但同時亦是「我的獅子們和(妻子)Joy」的意思。書名用了兩個一語雙關的字,實應是「一語四關」才對。
很多鳥類的集體名詞也頗有趣,例如英語裡的「鵝群」,是模仿其聲音叫做 a gaggle of geese。但最奇怪的應是烏鴉,英語把牠們分為較常見的 crow 和體積較大的 raven,皆被視為不祥之物。前者集體叫 a murder of crows(一「謀殺」的烏鴉),後者則更怪異,竟是 an unkindness of ravens(一「不仁慈」的大鴉)!
昆蟲也有許多不同的集體名詞,最普遍的是 swarm,多用於蜜蜂、黃蜂、蝗蟲、蚋及蒼蠅等會飛(及令人討厭)的品種。除 swarm 之外,因為蜂類築巢為窩的原故,也可以像漢語般稱為「一巢」或「一窩」蜜蜂或黃蜂(a hive of bees or wasps)。至於蝗蟲,可能因為在舊約聖經「出埃及記」一書中,上帝曾用它們作為懲罰法老王的十種災疫之一,所以亦可叫做「一疫」蝗蟲(a plague of locusts)。
其他比較特別的例子,還有螞蟻,集體名詞是 colony,直譯是「僑居地」或「殖民地」,另外亦可叫「一軍」螞蟻(an army of ants)。但最具想像力的,莫過於蝴蝶的英語集體稱呼,竟是:a kaleidoscope of butterflies(一「萬花筒」的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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