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愛蘭
上星期筆者往羅浮山公幹,途經東莞石龍鎮,首次到這個小鎮,放眼一看市況也相當熱鬧,兩邊街道也有不少香港及國際品牌商店,有零食、床上用品、時裝等。
步出火車站便被一大群人圍著問是否要坐車,但因早已安排好車輛接送,所以沒有幫襯他們。筆者在旁候車時,亦看見數十人在另一旁結集成群,起初也不以為意,但當他們從身邊經過時,看見他們穿上的背心背面寫著「義務治安員」五個字,即時眼前一亮,心想,原來這小小的鄉鎮裡也有這麼多團結的人,義務維持治安,令筆者也有點驚訝,這裡的居民真的非常熱心。
香港人給人的印象都是擁有一顆善心,慈善籌款的數字每年都創新高,令不少外國人佩服,但很難想像香港的年輕人在上班時間,抽空做義務工作,巡邏附近的街道。香港人只能選擇捐錢,比較簡單直接!
怎料這頭剛讚賞這群「義務治安員」之際,那頭便看見他們上前搭訕問我和同事「要不要坐車」,筆者頓時清醒過來,原來他們是出租電單車的駕駛員呢!筆者便很好奇留意他們的一舉一動,原來背心上除了「義務治安員」之外,還寫上營業號碼及投訴熱線。
從字面上想也想不通他們為甚麼稱自己是「義務治安員」?
第一,接載客人往目的地,收取利潤,這是合理的,但卻不是「義務」,從字面看來是誤導了客人;
第二,治安員的職責是維持治安,但這與駕駛員的名目亦不相稱。雖然,大家同是中國人,但因內地與香港的文化不同,這種差異造成很多誤會,但亦令生命增加很多可愛之處,這可能是去旅行或新地方時,所給你的一點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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