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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振耀
有次在飯局上與從事電影宣傳工作有豐富經驗的阿杜閒聊,談及最轟動的明星十大新聞排序。由尾數起,無非都是破產、婚變、官司及意外一類。詳情已不復記憶,排到第三位他說是大明星被殺、第二位是大明星殺人。那麼第一位呢?其時他頓了一頓,好控制周遭聽眾的情緒然後揭盎。答案是大明星殺大明星。這的確是集戲劇與八卦話題於一身的終極答案。
用這個理論放到最近日尖沙咀殺警案,這可也是涉及警隊的接近最轟動及最多戲劇元素的事件,市民們對是案如斯有興趣自是不難理解,但最令人擔憂的反而是香港部分新聞工作者對報道和處理新聞的手法。在報道事件的過程中可謂禾雀亂飛;集臆測、杜撰、誤導、失實、煽情之大成。到警方進一步公佈調查內容後,因為與個別報章事前大篇幅的報道有出入,部分報章還指摘警方控制消息來源甚至別有隱情。
這次事件不但可以作為大學傳播學系了解香港媒介生態的教材,還可以協助讀者進一步了解如何選擇報章。個人還有個觀察;事發當天早上,分別收聽了商業電台及香港電台的新聞廣播,兩台都播出了警務處長李明逵對案件初步的講話節錄。
商業電台把講話內容其中一句刪去,該句大意是暫時未能確定其中一槍與梁成恩案有關,以當時的確未能確定槍枝來源,作為電子傳媒要把握有限時間,盡量如實把事件報道。雖然事後證實為梁案失槍,當時決定刪減句子還是較穩妥和可取的做法,總比部分印刷媒體為了每天要作四五版大篇幅報道,編輯變身成為章回小說作家來得更踏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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