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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其實出於拉丁文「Solus Par Aqua」,Solus指「健康」,Par指「經由」,而Aqua就是「水」,合起來就是「經由水治療取得健康」。
這樣的Spa概念,主要起源於比利時南方一個Spau小鎮,16世紀時,Spau就以擁有治療效果的自然熱溫泉而著名,古羅馬人早就發現浸泡各種天然礦泉水中可以療傷治病,具養生美容的功效,所以Spa便成為歐洲王宮貴族休養生息之所。
Spa的歷史可上溯16世紀,在比利時南方的阿德蘭絲森林,一個擁有最美麗的森林環境及純淨的天然泉水,小鎮上的男女老少經常在山泉邊浸泡泉水,讓身體消除疲勞,盡情享受大自然的養生之道,使身體、心靈同時獲得洗滌和解脫,為生命注入新能源。
在中古世紀時,歐洲貴族認為溫泉有治療的效果。所以早期歐洲的療養中心多以病理性治療為前提。近數十年來的Spa發展,已提升到以休閒為主要訴求,發展成結合按摩、美容、水療的混合式休閒中心,有的更有健身房。
ISPA(國際美健水療協會)將Spa定義為一種令人鬆弛(relax)、淨思(reflect)、激發活力(revitalize)及欣喜(rejoice)的體驗,並將Spa區分為七種類型—會所水療中心(club spa);郵輪水療中心(cruise ship spa);城市水療中心(day spa);靜修水療中心(destination spa);醫療水療中心(medical spa);天然溫泉水療中心(mineral springs spa);度假酒店水療中心(resort/hotel S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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