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本文作者(右一)與余光中(左一)、林文月在講座上。
李景端
「粉絲」,無疑是近來報刊上出現頻率相當高的詞彙。起初主要見於娛樂圈內,專指各路明星的追星族;如今則越來越擴大,誰一出名,很快就有誰的「粉絲」出現。就連廈門大學教授易中天這樣的文人,也因為趣講三國而引來一群「粉絲」,還別致地取名「意粉」。對「粉絲」一詞如此受寵,不少人認為那只是年輕人的遊戲用語,內心裡對它多少懷有一點排斥的心理。可是近日聽了著名詩人、文學家余光中先生的一番「粉絲」論,使我對「粉絲」現象有了一些新的理解。
5月底在香港,我和余光中先生一起參加香港中文大學舉辦的第三屆「全球華文青年文學獎」頒獎典禮及文學講座。在一次聊天中,余先生告訴我他有意寫一篇有關「粉絲」與「知音」的文章,因為兩者有相同又有不同。這個題目頓時勾起了我的興趣,連忙問他:「您對『粉絲』怎麼看法?」他笑答:「把fans譯成『粉絲』,這個名字取得好。如只譯作『粉』,可能有歧義,不好,加上『絲』,體現了有一群人,很貼切,倘若只有四五十人,那不成為『粉絲』。同樣是仰慕,『知音』只能少數,而『粉絲』卻必須是多數。『知音』要求在信仰、主張、觀點、處世等方面,互相有充分的理解與認同;而『粉絲』主要是崇拜,或者說是狂熱的崇拜,其特徵是:著迷,衝動,不理智,甚至有點歇斯底里。在主要是某個年齡段的人們中出現這樣的現象,是社會活躍開放的一種表現,不要去苛求,更不應去指責。有些事情,『附庸風雅』一下也是需要的。在眾多『粉絲』當中,說不定也會成長出幾位『知音』來。」余先生知道我是搞翻譯出版的,末了特意說:「只是翻譯家不像作家,對翻譯少見有人去『附庸風雅』,所以翻譯家沒有『粉絲』也就不足為怪了。」
老實講,我也曾屬於對「粉絲」有所「排斥」的那些人之一。但聽了文學大師余光中先生這一番話,他對待新生代那種極端情緒化的表現如此寬容和豁達,不禁深感觸動和折服,並由此牽動了我的一些感慨。
感慨之一,有時尚,社會才有進步。所謂時尚,就是勇於推陳出新,敢於標新立異,這個「新」,這個「異」,就構成了時尚的符號。追逐時尚,接受時尚,提高時尚,這正是與時俱進的一種體現。「粉絲」現象的流行,折射出在眾多領域中湧現出了脫穎而出的人物。這些人物難免還存在這樣那樣的不足,但他們代表著某種時尚,都從一個角度展示著時代前進的步伐。既然這樣,為甚麼要排斥呢?
感慨之二,「粉絲」現象,是大眾化親民成功的一種標誌。「粉絲」雖也可稱之甚麼「迷」,但又不同於著迷於特定活動的「球迷」、「車迷」、「戲迷」等。「粉絲」的「迷」是與「星」連在一起的。明星靠「迷」來捧,「迷」則為偶像瘋狂,兩者互為需要。這種互動的過程,就形成了現代社會中一種大眾化的親民運動。其實僅從對偶像的虔誠崇拜這一點來講,「文革」中的紅衛兵,稱得上是毛澤東最龐大的「粉絲」。「粉絲」多,表明偶像的吸引力強,證明偶像親民的成功。成功是硬道理,有成功,才會有「粉絲」。現代社會敬慕成功,要求親民,鼓勵參與。「粉絲」現象在普及大眾化方面的成功,確實令人有所啟發。
感慨之三,必須理性看待「粉絲」現象。「粉絲」現象不僅是種時尚,伴隨著為「粉絲」造勢的種種舉措,諸如海選、PK、互動、包裝、短信抽獎、偶像出書、抬高偶像人氣指數等等,實際上正在集聚形成一種「粉絲文化」。任憑說它只是「次文化」也好,「俗文化」也好,它畢竟正在向人們走來。
在這當中,有值得扶植的,但無疑也有應該注意提高和警惕的。例如,拜金、做假、窺私、惡搞、違規炒作、甚至狂熱到損人違法等等不良傾向,就必須堅決予以抵制。總之,對於「粉絲」現象,如同其他新生事物一樣,都應該保持理性對待的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