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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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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與空間:五爪龍袍與四爪蟒袍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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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龍袍上的「行龍」。

李軍均

 在古代中國的服飾中有五爪龍袍和四爪蟒袍,龍袍是皇帝的御用之服,蟒袍等則是諸侯士大夫等人的官服禮服。關於蟒、龍的區別,歷來沒有明確的答案。明人沈德符《萬曆野獲編》記載說:「蟒衣為象龍之服,與至尊(即皇帝)所御(龍)袍相肖,但減一爪」。又《大清會典》記載清朝在服用蟒服上的一條禁例,說:「凡五爪龍緞立龍緞團補服……官民不得穿用。若頒賜五爪龍緞立龍緞,應挑去一爪穿用」。根據這兩條記載,一般得出五爪為龍、四爪為蟒的結論。其實人們在各個時期對蟒和龍的概念並不是固定的。龍不完全是五爪,蟒也不完全是四爪。

在服飾上繡蟒紋或者龍紋,起源很早。據《虞書·益稷》所載「十二章服」制度:「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繪,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繡,以五彩彰施於五色作服」,龍作為服飾的紋樣,當在夏商之際就已經產生。「十二章服」中的龍紋,根據唐朝孔穎達「龍取變化無方」的解釋,是圖騰象徵和崇拜。如《周易》中就記載:「象曰:潛龍勿用,陽在下也;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又說:「見龍在田,德施普也。」龍已經具有初步神性,還有德的化身的文化意味。那時繡有龍紋的衣服一般稱之為「袞衣」,《詩經》中就出現有很多「袞衣」類的詞組,《豳風.九鷩》即有「袞衣繡裳。」後世禮書中,因此常常以「袞衣」、「袞龍衣」、「袞龍服」、「龍袞」、「龍卷」、「袞章」、「袞華」等名稱來指這種繡有龍紋樣的天子冕服。

 龍後來作為顯示皇帝與眾不同的飾物,被當作皇權的象徵,是因為中國古代擁有王權的第一位統治者黃帝。黃帝在民間不僅被尊崇為造弓之祖,同時還被尊崇為製衣之祖,許真人編撰《玉匣記》中有記載。黃帝的時代,從當時的生產力和藝術想像力、創造和鑒賞能力來說,應該不可能有蟒服。但因為黃帝所具有的特殊象徵地位,後世從官方到民間,所流傳的黃帝圖像中,都為他穿上了蟒服,好像黃帝只有穿上蟒服之後才符合他的歷史身份。

 龍文化在誕生以後的漫長歲月裡,並非始終由皇家獨享,並非御用之物,而是民族的。以服裝而論,西周天子穿的袞衣,即便飾以龍紋,但也僅僅是「十二章服」制度中的一種,至少也是皇帝和臣子們共享的一種紋樣而已。秦漢的皇帝日常穿黑衣,特別是漢代,一般服飾,除劉邦當亭長時用竹皮製作的劉氏冠不許一般人戴外,基本沒有禁制,漢文帝「身衣戈綈」,是其明證。東漢明帝以後,皇帝祭天的冕服上飾以十二章,其中有龍,但並不十分突出。唐代前期皇帝穿赭袍,其上並無龍紋;中唐以後皇帝則穿黃袍。元代雖然不准常人穿用有龍鳳圖案的服裝,市街店舖也不准織造、出售有龍鳳圖案的布匹,違者除物品沒官外,還要把犯禁之人拘捕嚴懲;但元代統治者考慮到龍紋的流行年代久遠,一時不能完全禁絕,又採取變通方法,即將龍分為三六九等,雙角五爪的龍形象由皇帝專用,其它三爪、四爪的龍紋民間可以使用。在黃袍上繡以龍紋並形成制度,則是明代的事。明代模仿前代,禁止民間使用龍紋,同時對大臣朝服的圖案也作了規定。這是和皇權專制在明代被強化的歷史背景分不開的。自此,龍紋遂為皇帝的御用之物,臣庶不得僭用。相比之下,倒是清王朝相對寬鬆一些,它規定文武百官可穿蟒服,但蟒數及顏色各有等差。龍紋器物,除皇帝專用色(明黃)外,一般不禁止。

 龍的圖案在各代的發展中,是不斷變化的。在早期的先秦時期,龍的形象類似於爬行的蟲類動物,沒有肢爪,如紅山文化遺址出土的玉豬龍形象。秦漢時期,龍則是與猛虎相近的獸形,常作行走狀,長出了肢爪,但還沒有鱗甲。唐宋時期,龍的形象開始向蛇和馬靠攏,同時蛇形的龍也常與雲雨交織,形成騰雲駕霧的勝景,給人—種變化無常、虛無飄渺的感覺。唐代的小說中關於李靖騎龍馬行雨的故事,可以作為佐證。明清之際,龍的形象就較為完整、固定了,與今人觀念中龍的形象大致相近。此時,龍的頭如牛,身如蛇,角如鹿,眼如蝦,鼻如獅,嘴如驢,耳如貓,爪如鷹,尾如魚等等,其一切部分都可以從其他動物的身上找到蹤影,成為各種動物身上最具特徵器官的大拼湊。同時,龍也被賦予各種動物的優點:具有猛獅般的威武,也有雄鹿般的靈活;可像雄鷹—樣翱翔於雲間,又可像蟒蛇一樣暢遊於江海中。總之,龍無所不能,無所不會,變化多端,神機莫測。

 古人將龍的形象塑造得面貌威武而猙獰,而且神通廣大,變化多端,無非是要設計一個神的化身。封建帝王被稱之為真龍天子,要身著龍袍,頭戴龍冠,甚至帝王的宮殿上也要裝飾上龍雕,他們壟斷龍紋的目的正是借龍的這些優點來顯示帝王的威權與神聖,使自己的權威不受挑戰。以明清帝王的服飾為例,皇帝的袞服為玄衣黃裳,遵循「十二章服」制度。十二章中以龍紋最為重要,其他不過是龍紋制度的補充。明代又規定皇帝的朝服除了十二章外,還要有十二團龍。帝王的其它衣服也盡力「龍」氣,可稱滿身皆龍。

 蟒則形類龍,僅以四爪別於龍之五爪。蟒服又分行蟒與坐蟒,坐蟒尤為尊貴。在明代蟒袍被嚴格規定為職官的常服,在清代則放寬了這種限制。據《大清會典》記載,「親王繡五爪金龍四團:前後正龍,兩肩行龍;郡王繡五爪行龍四團;貝勒繡四爪正蟒,前後各一團;貝子、固倫、額駙、公、侯、伯,前後四爪正蟒,方補。」清朝之所以對龍紋控制的不嚴,主要是因為從他們的先民起就可以隨意使用龍紋。據《建州聞見錄》記載,宋元時漢族的 「織錦刺繡」技能傳入女真社會,掌握了此技能的普通女真人也在他們的服裝上織繡上各種花紋來裝飾,但是他們在服裝上沒有漢人那麼嚴格的等級制度,女真社會中因此出現了「衣服則雜亂無章,雖至下賤,亦有衣龍蟒之繡者」的混雜現象。此種現象作為女真人的傳統,直至清朝服飾等級制度化後也沒有停止。後世戲曲中的蟒袍就是根據清代的龍紋服飾製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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