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康民
真如俗語所說,一百歲不死都可以聽到新聞。澳門賭廳強人「貓姐」夫婦在珠海被謀殺一案,經珠海警方調查所得,是該夫婦自行買兇殺死自己,以逃避欠下無力償還的巨債。
欠下巨債,一是逃走,二是自殺,從未聽說過僱兇來殺死自己,而且僱兇的竟是自己的親弟弟。
但胞弟買兇殺姊,自己有甚麼好處呢?如果說是買有巨額保險,受益人是自己的弟弟,還勉強可以成立。但死者並沒有買這樣的巨額保險,而且這樣的一個「局」,也逃不過保險公司的法眼。至於由「貓姐」出錢買兇,她既然負了這麼大的債項,能出多少錢去僱兇呢?既然自尋短見已定,何必再花錢?還花這麼多的心思?
古今中外,未見如此案例。此事實在留下一大堆謎團,有待分解。
奧地利一個十歲女童,被綁匪綁架囚禁八年,在一個地窖度過她的青春期。直至八年後才設法逃走,綁匪因此臥軌自殺,少女並為他掬一同情之淚。這究竟又是一個甚麼樣的案件?生理學家說她是患了「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即所謂「人質情結」,即被害者對犯罪者產生情感,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情結。果然如此,這位少女,應該和綁架犯普里克洛皮爾結合,共同生活下去,又何必逃走?
這又是一個千古奇案。受害者說「自己做夢都想逃走」,那麼,八年來難道全無機會,到了今天才有機會?這也是十分耐人尋味的。
如果這兩個案件,都真的如珠海警方和當事少女所說的,那真是千古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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