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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進華
「萬綠叢中一點紅」!在明朝這個「太監帝國」裡,竟然出現了一位赫赫有名的「變法太監」——劉瑾!
劉瑾(?—一五一零年),本姓談,陝西興平縣人。他本是一個市井無賴,因為實在混不下去,便請人閹割了自己,並認一個劉太監為「義父」,改名劉瑾。在宮裡,劉瑾負責侍奉太子朱厚照,想方設法地投其所好,深得小太子的歡心。
弘治十八年(一五零五年),朱厚照登基,當即命劉瑾為五千營總監軍,隨後又升任司禮監掌印太監。沒多久,劉瑾設立「內行廠」,親自掌管,大搞特務統治,並在朝廷各機構安插死黨。一時間,劉瑾集宮廷、軍隊、特務等大權於一身,權傾朝野,紅極一時,人稱「立皇帝」,或者「劉皇帝」。
一朝權在手,便把權來使!劉瑾得勢後,野心勃勃,準備建立一番功業,好青史留名!於是,他推行一些新法,對朝廷的制度進行了不少改動,即「劉瑾變法」。
據《明通鑒》記載,「兵科給事中屈拴請頒行劉瑾所定《見行事例》,按六部為序,編集成書,頒佈中外,以昭法守。詔下廷臣議行」。由於劉瑾後來名聲太臭,正史不可能對他有正面記載,《見行事例》的內容和成效如何,我們已經不得而知。
不過,在劉瑾倒台後,「廷臣奏瑾所變法,吏部二十四事,戶部三十餘事,兵部十八事,工部十三事」。看來,劉瑾的改革措施至少有八十五條,主要集中在人事、財政、軍事等方面。
現在,我們只能根據一些蛛絲馬跡,來粗略了解劉瑾的一些改革措施。據說,在處理朝政方面,劉瑾執法很嚴,頗有朱元璋之風。對那些瀆職和貪污腐敗的官員,他毫不留情地處置。例如,他發明了一種「罰米例」,迫使失職的官吏向國庫上繳糧食——「自千石以下有差,其中所罰有至再、至三者」。值得一提的是,劉瑾雖然出身太監,但在他專權期間,卻限制太監干政:「當瑾專政時,有所請多不應,(馬)永成、(谷)大用等皆怨瑾。」而且,他重用的都是一些文臣,如內閣大學士焦芳、劉宇、曹元,尚書畢亨、朱恩等,沒有一個是太監。
最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劉瑾因此得罪了一些太監,反而成為他倒台的主要原因。
正德五年(一五一零年),安化王朱置鐇造反,劉瑾派太監張永、都御史楊一清去討伐。張永得勝還朝後,向朱厚照打了一個「小報告」——「奏(劉)瑾不法十七事」。
當時,朱厚照正好多喝了幾杯,便點頭同意了。於是,張永等人連夜發兵逮捕劉瑾。
不過,這時朱厚照念及舊情,還不想嚴懲劉瑾,只準備將他貶為奉御,「謫居鳳陽」。
誰知,在抄家時,竟然從劉瑾家裡搜出「偽璽一,穿宮牌五百及衣甲、弓弩、哀衣、玉帶諸違禁物。又所常持扇,內藏利匕首二」。朱厚照見了,不禁勃然大怒:「劉瑾果反!」遂將劉瑾凌遲處死。不過,劉瑾已是「花甲之年」,而他又是一個太監,沒有兒子,說他謀反,恐怕是政敵陷害,純屬子虛烏有。
在中國古代,太監(宦官)弄權者數不勝數,但主動進行變法,並因此獲罪者,卻僅劉瑾一人,堪稱太監之中的「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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