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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 木
一般我們所說的「二十四史」,指的是我國古代的二十四部紀傳體史書。這二十四部史書分為三千二百四十九卷,約四千萬字左右。《史記》為始至《明史》止。這些史書記載了從傳說中的黃帝到明朝末年共四千餘年的歷史,保存了明末以前歷代王朝的政治、經濟、文化和軍事等方面的大量史料,它是研究我國古代歷史的寶貴資料。
這二十四史,是經歷代的史學家相繼編纂而成,因而它的名稱也是逐漸形成的。司馬遷完成了不朽名著《史記》,開創了紀傳體史書的編纂方法。後來班固的《漢書》和《東觀漢記》相繼修成,人們就把這三部史書合稱為「三史」。之後范曄的《後漢書》流傳很廣,便取代了《東觀漢記》,被列為「三史」之一。後人又把「三史」與陳壽的《三國志》並在一起,統稱為「四史」,即「前四史」。從《三國志》算起,加上《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後魏書》、《北齊書》、《周書》和《隋書》,一共十部正史,稱為「十史」。後人又把《史記》、《漢書》和《後漢書》與「十史」合稱為「十三史」。
到了宋代,又有「十七史」之稱,就是在「十三史」上加上《南史》、《北史》、《新唐書》和《新五代史》,共十七史。及至明代,又把元、明期間官修的《宋史》、《遼史》、《金史》和《元史》加上,稱之為「二十一史」。清朝乾隆初年,《明史》修成,又有「二十二史」之稱。後來清朝又把《舊唐書》列為正史,合為「二十三史」。隨後又從《永樂大典》中輯出薛居正的《舊五代史》,加起來共二十四部。清朝隆帝因此欽定《史記》以下至《明史》皆為正史,稱為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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