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狄嘉
早十多年來香港訪問交流的內地人士,對香港社會的三項行為,非常欽佩,認為值得取經學習,回內地後在當地推動效法。其一是慈善捐款、其二是無償捐血、其三是義務工作。如今,內地社會或多或少都推動起來了。
香港人樂善好施,區域內知名,歷次內地自然災害,港人爭先踴躍捐輸固不在話下,印度半島、以及最近一次的南亞海嘯,港人捐款數目人均計居世界前茅。
香港六大歷史悠久慈善團體:東華三院、保良局、博愛醫院、仁濟醫院、仁愛堂、樂善堂,以及其他眾多慈善團體,年年月月長期募集善款,扶助老弱孤寡,分擔了政府責任,不獨內地領導和群眾讚服,即使先進國家的福利工作者,也認為極具特色。
內地義務工作一向是由官方或半官方推動,如今社會上開始有自發性組織,出面統籌和推動課餘或工餘的義務工作服務,不過,名稱方面,內地一般稱為志願工作,或簡稱「志工」,這個稱呼也開始在本港流通。
無償捐血,對內地依賴有償捐血的習慣有很大衝擊。如今,在上海、北京等大都會,也可偶然發現有類似本港紅十字會流動捐血車的大巴士,停泊在大型商場的廣場上,招徠自願捐血的人。
至於慈善捐款,我最近聽見以下一個真人真事的小故事:
天津南開大學有一個學生,每星期天去義務幫助聾啞學童,有一天,他心血來潮,希望籌一筆錢幫助他們。如是,放了一個紙箱在大學校門,呼籲路過同學每人捐一元。結果,一天之內,他收集了二萬多元善款(南開大學有四萬多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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