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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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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年報格式欠規範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8-16]

 【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譚靜雯)「打工仔」踏實工作,每月為強積金供款,原為退休後未雨綢繆。惟直接影響供款人退休時可取回總額的強積金投資表現,消費者卻未必清楚。消委會表示,消費者必須了解所選取強積金的表現,學習查閱「周年權益報表」,以了解投資組合表現,作出最精明的選擇。

基金價未更新 賺蝕要自己計

 按《強積金投資基金披露守則》規定,強積金受託人須於每個財政年度完結後3個月內,向計劃成員郵寄最少一次的「周年權益報表」;受託人每年亦必須發出最少兩份「基金便覽」,方便計劃成員掌握資訊。惟消委會發現,現時受託人發出的「周年權益報表」,無論在格式和資料內容方面都有差異,部分受託人更沒有列出強積金帳戶的賺蝕資料,市民需要自行計算,才可得知投資的盈虧情況。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何沛謙提醒消費者,部分受託人會為客戶提供權益報表的範例說明和閱讀指南,市民若能善用資料,應可更容易明白及閱讀權益報表;部分受託人亦會提供網上和電話服務,以方便消費者查詢強積金戶口資料和回報。他又指,權益報表上所列出的基金價格及單位數目,有可能不是最新的,市民如要了解最新的基金價格,可參考受託人的相關網頁、積金局網頁或報章。

 強積金受託人向市民郵寄的「周年權益報表」,提供投資目標、基金開支比率、投資組合內十大資產、基金風險指標等資料,供市民評估強積金基金表現;部分受託人亦會附上額外的基金銷售文件,但資料內容或與「基金便覽」有所差異。何沛謙指,消費者要積極學習區分強制性便覽和額外資料的分別及代表意義,才能作出最精明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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