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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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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有可聞:小衙內之死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07]

黃 波

 我曾在關於李逵的文章中說:「《水滸》雖然處處刀光劍影,但快意恩仇,幾乎沒有悲憫色彩,惟獨那個年僅四歲『生得端嚴美貌』的小衙內的死讓人心痛。」有人奇怪:《水滸》中殺人放火的場面多了,小衙內之死有何特異?

 我之所以對「小衙內之死」反應激烈,原因只有一個:李逵殺死小衙內屬於一種「毫無必要性的暴力」。所謂「毫無必要性的暴力」,是指你在用非和平方式表達訴求時,某項充滿血腥、暴虐的行為對滿足你的訴求,實際上沒有任何用處,但你還是做了出來,這種暴力就是毫無必要性的。可以看出,這種暴力行為與施暴者有怎樣的初衷沒有任何聯繫,往往只是施暴者在那一刻「靈光一閃」,甚至是下意識的動作,因此最能見出人性。《水滸》中的許多暴力都是毫無必要性的,比如武松上鴛鴦樓殺人,初衷本來極為明確,就是找陷害他的張都監報仇,如果他僅僅殺掉了張都監、和張都監勾結的蔣門神,哪怕是有勾結陷害嫌疑的張都監夫人,我們都還可以說這一暴力有一定的合理性,可武松猶嫌不足,連下人、使女都一氣殺了個乾淨!試問,如果武松不殺這些人,與他找張都監報仇的初衷會有什麼妨礙呢?一點兒也沒有!可是他仍然高高舉起了屠刀,這就完全見出了武松暴虐的人格特徵。

 李逵殺死小衙內也屬於這種毫無必要性的暴力,而且是其中尤其令人不能忍受者。

 小衙內何許人也?朱仝因私放雷橫被刺配到滄州,這小衙內就是滄州知府之子。大概是朱仝美髯過腹,從外形上看很有「親和力」,這小衙內偏愛和他玩耍,加上知府也愛重朱仝,朱仝和知府一家乃建立了一種基於人情之上的溫馨關係。一個孩子,無論其父母是誰,於什麼樣的環境下成長,在四歲這樣的年齡段,他表現最多的是天真可愛的一面,一個正常的成人都會被這種天真可愛感染,並不自禁地生出憐愛之心。朱仝逗小衙內玩耍,買糖果給他吃,這應該都是天性流露,而不是為了巴結上司,否則無法解釋,朱仝在李逵殺死小衙內已成事實無法挽回,自己勢必又非得在梁山棲身的情況下,還要一再和李逵拚命。在誤失小衙內後,朱仝一句話脫口而出:「若這個小衙內有些好歹,知府相公的性命也便休了。」這句話真讓天下為人父母者下淚!

 就梁山而言,殺死小衙內對其事業無任何益處,就是在賺朱仝上山這個小目標上,也並無必要:他們有足夠多的辦法,讓朱仝與官方反目成仇;即使硬要拿小衙內做文章,也不一定非要讓這個孩子從世界上混混沌沌地消失。就是這樣一起沒有必要性的暴力事件,李逵在宋江、吳用的安排下,做得那麼輕鬆隨意,整個梁山對此沒有絲毫負罪感,這只能說明在這個江湖組織中,人性是一種多麼稀缺的東西!

 一個四歲的知府之子被虐殺了,不僅是梁山好漢滿不在乎,千百年來《水滸》的讀者中,也很少有人認為小衙內之死是一個多麼嚴重的事件。這是為什麼?

 首先,我們總愛在目的正義的眩惑下迷失,因此不願意去追問手段如何。這應該是一個誤區,因為無論多麼正義的目的,在它實現之前很難預測,手段是否正當倒是能夠立即檢測的,至於檢測的標準,只要是文明線以上的社會,就容易得到認同。

 其次,我們似乎很偏愛「株連」。一般讀者為什麼也在小衙內之死的事件上喚不起悲憫感呢,無非因為小衙內是朝廷命官的兒子,而在「無官不貪」的氛圍中,在痛恨貪官的大眾心理之下,滄州知府已經被認定為一個貪官,那麼一個貪官兒子的死有什麼值得同情的呢?這種思維是極其荒謬的。且不說,滄州知府在書中並沒有什麼劣跡,即使他是貪官酷吏,那與他的年僅四歲的兒子又有什麼關係?株連意識在中國根基深廣,但追尋源頭,這大概是不能全怪底層民眾的。上層統治者一向用殘忍的、不講理的「連坐法」威嚇人民,老百姓們逮到機會,也對上層官吏及其家屬株連一回,也算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吧?只是如此一來,雖然官方推行溫情脈脈的儒家教化,卻也不免被上下株連、互相鬥狠所消解,於是傳統中國社會便不能不常常充斥著一種「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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