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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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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的道德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04]

周八駿 資深評論員

 在剛結束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屆立法會香港島選區一個議席的補選過程中,兩位主要競爭者均強調道德。陳方安生以「香港良心」為標榜。葉劉淑儀突出「真誠」。

 之前舉行的第三屆區議會選舉固然沒有候選人以道德作為旗幟,但在選舉結束後,某些評論和爭執都涉及道德領域。所爭執的是兩大政治陣營究竟哪一方有人在區議會選舉中使用了「暴力」。某些來自「民主派」人士的評論則將民建聯在區議會選舉中的勝利標籤為「土共赤化」(毛孟靜:《土共赤化》,載《信報》2007年11月26日頁10)或攻擊為「白色恐怖」(參閱余景賢(香港脈搏):《泛民誤讀「白色恐怖」》,載《信報》2007年11月28日頁16)。

政治道德的涵義

 於是,一個問題被提了出來:什麼是香港政治的道德?一般說來,「政治的道德」有兩層涵義:一是「政治應當遵循的道德規範」;一是「政治應當追求的道德目標」。

 就香港而言,便是怎樣的道德規範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應當遵循的?怎樣的道德目標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應當追求的?這兩個相關聯的問題是大問題,已經並將繼續貫穿香港政治。

 當前,關於香港政治的道德需要討論3個具體問題:(1)隨著香港社會政治化、政治政黨化趨勢增強,香港選舉中的君子之風是否會被「暴力」所污染?(2)傳統愛國愛港政治團體在香港政治中的地位逐步提升,是否意味著「土共赤化」或「白色恐怖」?(3)是否誰主張越早全面普選,誰便佔據香港政治的道德高地?換言之,香港政治應當追求的道德目標是否唯一地只是盡早實現全面普選?

一步到位普選並非道德高地

 回答上述問題,需要明白:道德具有「可欲性」和「不可欲性」。「所謂道德的可欲性通常有兩重含義,一重為人內心活動中向善的可能性,即善是可以做到或可以欲求的;第二重含義為外在道德規範的可行性,或實行後帶來善的後果。在一般道德哲學教科書中,第二重含義稱為倫理學必須可以實行原理,即判別某種倫理規範是否成立,除了看它自身是否自洽外,還必須以其能否付諸實踐為標準,這一標準稱為指導原理(leading principle)。(參閱張東蓀:《道德哲學》,上海:中華書局1934年版,第125頁;轉引自金觀濤、劉青峰:《中國現代思想的起源—超穩定結構與中國政治文化的演變(第一卷)》,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42頁)

 所謂道德的「不可欲性」則是指,「不同時代道德規範可以不同,社會條件變化時,某種道德規範是否可以實行,或實行後是否再代表著『善』,是明顯可變的。」(金觀濤、劉青峰:《中國現代思想的起源—超穩定結構與中國政治文化的演變(第一卷)》,第43頁。)

 那種脫離香港特別行政區具體條件、要求一步到位地盡早實現全面普選的主張,似乎是站在了香港政治的道德高地。但它在實際上違背了道德的「可欲性」的第二重含義,所以,是給人以一種虛幻的道德印象。

 至於把傳統愛國愛港政治團體的發展標籤為「土共赤化」或「白色恐怖」,則是陷入了道德的「不可欲性」。道德是意識形態的一部分。政治所涉及的道德更具有鮮明的意識形態特徵。時代變了。「土共赤化」或「白色恐怖」的語言屬於較之「冷戰時代」更久遠的歷史。進入21世紀而自詡為現代民主奮鬥的君子淑女們應當讓自己的腦子和語言跟得上時間列車的進程。

惡意標籤無益選舉文化

 「暴力」是絕對不能夠見容於香港選舉的。香港民主政制發展不能複製台灣和其他一些國家或地區的慘痛教訓。就第三屆區議會選舉中的個別現象而言,首先要弄清真相,其次要分析原因。既不擴大也不縮小。既要嚴明法紀也要加強教育。維護香港良好法治環境,是香港所有政治團體的利益所在。

 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是,為什麼香港某些政治團體總是自我標榜「民主派」而自詡堅守「道德高地」?並且,會有不少人相信?一個深層次的原因是,他們以為他們所信仰的西方政治文化優於國家主體政治文化。

 中國和平發展的一項重大使命是打造和提升中國「軟實力」。在中國形成舉世公認的軟實力前,關於香港政治道德的上述問題之爭將會一直存在。伴隨著國家「軟實力」的塑造和提升,香港政治道德將會愈益趨近於「可欲」而愈益疏離「不可欲」。(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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