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翁靜晶
女兒說,要到一個叫「蒲窩」的地方,參加狂熱音樂會……聞此,當場就被嚇了個半死!再問之「蒲窩」的英文名稱是「貨倉」(Warehouse),更是擔心不已。
「貨倉裡的蒲窩」,怎能夠放心得下?蒲(正式寫法該是「酺」),主要是指夜生活,出外把酒玩樂;窩,即是「竇」也、「窟」也,不見光之地、秘密之處所……合起來,意思就是在隱匿的地方派對耍樂!若是正常的聚會,何不光明正大,又怎需偷偷摸摸?想必是瘋狂至極,更可能涉及非法之舉!
然而,當謎底解開,原來一切都是杞人憂天——蒲窩,竟是某所青年中心的名字而已,同時更是個慈善團體!
據資料,蒲窩(英文名為Warehouse Teenage Club),成立於一九九二年,由香港大學的解剖學教授方維德(Professor Frank White)主辦。當時,他有感太多青少年沉迷酒精和濫用藥物,於是成立了非牟利機構,開辦這所青年中心,為他們提供一個安全的發展環境,內有健身室、滑板場、音樂室等設施,主要服務對象是十三至二十五歲的青少年。
真是一場虛驚,為免青少年濫用酒精及藥物而設立的基地,居然改了個與「敵人」氣味相投的名字,這是否心理策略之一,使青年人放下戒心,覺得更有「親切感」乎?
蒲窩的宗旨,是要「作為青少年的第二個家」。其中舉辦的活動及各種課程,包括了音樂、舞蹈、運動等等,甚至連手語、急救、粵劇、魔術、陶藝等較不熱門的範圍也具備,確是既健康又豐富,家長可以放心。會員費用,只是每年五元,極之廉宜,課程則約是一百至數百元不等。
另一特別的地方,是蒲窩內設有「環境資源中心」,裡面有古樹、文化建築、蝴蝶園等獨到之處,舉辦如有機耕種及有機煮食等活動,非一般青年中心所能及。之所以有這種優勢,得要從蒲窩的位址說起。
蒲窩位於香港仔大道116號,其所在乃是被古物古蹟辦事處評為「第三級歷史建築」的一所紅色磚屋,前身是香港仔警署。警署建於一八九一年,樓高兩層,豎立在小山崗上。直至一九六九年另一所更大更新的警署落成,警察便遷出,把之改成水警訓練學校,又再先後成為毒品調查科及財富調查組的辦公室。到了八十年代,因屋頂日久失修,開始出現裂痕,直至八九年開始被空置。方維德在九二年成立蒲窩後,初時並沒有固定會址,九三年經彭定康夫人的協助,獲准使用這舊警署作中心,於九五年完成裝修後便遷入。零零年之前,還有一個性教育社工團體借用該處,後來因白蟻蛀蝕而離開,蒲窩亦一度成為危樓要關閉,修葺過後才可繼續營運。
特別的會址,令蒲窩有了一層與其新派名字迥異的歷史文化色彩,更是與別不同……
女兒去蒲窩參加音樂會,當然是舉手贊成。豈料,剛放下心頭大石,她竟然表示,因發覺近來蒲窩聚腳的人,年紀似有下降趨勢,小她一大截,愈來愈不投緣,恐怕要另找蒲點……聽到這裡,感到真正的擔憂,再又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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