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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參軍戲陶俑
顧 農
《玩在唐朝》(于左著,中華書局2008年1月版)是一本很好玩的書,其中介紹了多種唐朝的玩意兒,例如參與性的雙陸、圍棋、樗蒲、競渡、蹴鞠、馬球、驢鞠、步打、鞦韆、拔河、投壺、藏鉤、葉子戲,觀賞性的走索、舞馬、鬥雞、傀儡戲、參軍戲、相撲、舞蹈、器樂、俗講……花樣百出,多姿多彩。前一類項目有些現在還在玩,如圍棋、拔河等等,後一類則改變了名稱,多半仍在演出,為中國老百姓所喜聞樂見。當然,遊戲的道具和規則,表演的內容和方法,古今已有若干變化。無論什麼東西總是與時俱進,不可能一成不變。
書中還介紹的不少同這些玩意有關的故事,博采史傳、詩文、小說,材料豐富,敘事生動,許多故事也是很好玩的。可惜這裡有時稍有失實,雖然大抵無關宏旨,但讀了叫人不大舒服,姑舉二例,以為質疑。
例如拔河,河東薛勝寫過一篇著名的《拔河賦》,本書引用了一段,又順便講起有關的故事道——
宰相蕭華曾向肅宗皇上舉薦薛勝,肅宗卻不以為然,蕭華便故意將薛勝的那篇美文《拔河賦》放在案頭,指望肅宗看過之後能發現薛勝的才華。哪知道肅宗看過之後,根本就不喜歡。蕭華再次推薦薛勝時竟然引來皇上一通訓斥。
其實這其中的道理再簡單不過:置身亂世當中、窮於應付的肅宗皇上,回頭再來讀薛勝的這一篇《拔河賦》,賦中的那些炫耀,那些璀璨熒煌,那些壯觀振騰,全都有一種巨大的嘲諷意味,所以肅宗寧可用像蕭華一樣依附過賊逆的臣子,也斷斷容不下這位賣弄辭藻的薛勝。(第144頁)
看上去沒有什麼疑義,而其實並不完全是這麼一回事,按《太平廣記》卷一四九引《感定錄》載:
蕭華雖陷賊中,李泌嘗薦之。後泌歸山,肅宗終相之,唯舉薛勝掌綸語,終不行。或問於泌,泌曰:「(薛)勝官卑,難於發端。」乃置其《拔河賦》於案,冀肅宗覽之,遂更薦。肅宗至,果讀之,不稱旨,曰:「天子者君父,而以『天子玉齒』對『金錢熒煌』乎?」他日復薦,終不得。信命也。
可知「蕭華再次推薦薛勝時竟然引來皇上一通訓斥」並無其事,實為演義。肅宗不看好《拔河賦》及其作者,固然可能是感覺到某種歷史的嘲諷,可能還有一個深層的原因:《拔河賦》是歌頌玄宗的,而肅宗的上台頗近於搶班,所以他內心深處對父皇欣賞信任過的人往往加以排斥,決不讓屬於那邊的勢力滲入中樞。才華高下,封建政治家自然是關注的,但絕對趕不上立場如何之重要。內心深處的東西,皇帝歷來不會明白直說。
再如書中在講起著名的公孫大娘劍器舞時,說「《明皇雜錄》中曾提到,僧人懷素看過這位公孫大娘的舞姿,草書遂長,『蓋壯其頓挫勢也』。」(第182頁)按此事出於《樂府雜錄》:「開元中,有公孫大娘善舞劍器,僧懷素見之,草書遂長,蓋準其頓挫之勢也。」這裡的「準」有參考借鑒的意思。由此頗可考見各門藝術之間可以相通,而懷素其人悟性極高,觸類旁通,多有心得。
在本書序言中作者介紹自己的寫作路徑說:「於是坐下來翻看史書,憑著祖宗們留下的豐富的文字資料,加上我們從古墓裡石窟裡挖出來的文物,在此基礎上稍加一點想像,應該能大致揣測出前人娛樂消遣的概貌。」這個路子很好,既有雙重依據,又有飛動之勢。這裡可能出問題的地方在於「稍加一點想像」,一則加得不能太多,二則恐怕只能在史料的空隙處進行,凡載籍中有明確記載的東西,只宜照著寫,此等處似無所用其想像也。
寫通俗讀物很難,引文過多、一一交代,容易有高頭講章氣,毫無想像則文氣易斷,死板難看;而一旦搞活,弄不好又可能不準確,甚至信口開河,引起誤導——這些讀物的大量讀者一般來說只會全盤接受而無鑒別的能力和興趣,所以作者稍一大意就可能引起讀者的誤信。許多專家怕寫通俗的東西原因在此,但讀者又確實需要這樣的讀物,這個矛盾要想辦法解決。《玩在唐朝》一書總起來看寫得很好,讀來有益有趣,不可多得;筆者在這裡吹毛求疵,無非是想借此機緣發一點感慨,如能引起讀書界出版界的一點注意,則幸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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