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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康民
據區議會的一項調查,香港兩家大型連鎖性的超級市場,其商品售價往往比小型超市和士多以及藥房為貴。但因其規模大,品種齊全,加上「減價」的廣告鋪天蓋地,因而一般人以為可以到這兩家超市買到減價平貨。
試舉一例,有一種假牙固定劑「保麗淨」(POLIDENT),產自愛爾蘭。一支六十克的牙膏型,在北角健威花園商場大型超市售六十四元。後來我到北角另一家富強藥房買,才四十元。大型超市貴百分之六十,可謂暴利。
所以上述的調查所得,同牌子的蒸餾水大型超市比小士多貴一倍至兩倍,午餐肉、火腿豬肉貴百分之三十至四十。
但大型超市仍然要宣傳他們的某些商品「平通街」,而且其商品標價,十之七八均標明是減價貨。有的更是加價以後再標明減價,明顯的欺騙顧客。
至於賣過期食品,以油魚充鱈魚,更是報章上的大條新聞。這些超市的商業道德,由此可見一斑。
其實許多顧客也知道這種虛假減價和暴利情況。但由於貪圖方便,因為進入一家大型超市,便可盡買所需食品和日用品,不需要奔波於街市和小型士多之間。此外,也相信他們貨如輪轉,比較新鮮而可靠。
大型超市大量入貨,價格比一般小商店便宜,而且因為大型超市的壟斷性質,許多貨物要進入他們的市場並不容易,一般要付出「上架費」。據說還有不少苛刻的條件。即使如此,小商店仍能比大型超市便宜,可見小店執行薄利多銷,大型超市採取暴利政策。
未知香港的消費者委員會和平等機會委員會有何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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