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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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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台客聚•還會殉情?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09]

潘國森

 一位網友升上中六之後開始第一次「拍拖」(近似談戀愛吧),小女孩已經十七歲了,很快就可以領成人身份證,在今天香港一般中學的環境,算是頗為守舊落伍,相信她身邊的同學和朋友不少已經拍過幾次拖,經歷幾許悲歡離合。現時中學生故然多有拍拖談戀愛,連十一二歲的小五小六生也有開始拍拖。

 我笑問這快要在法律上給當作成年人的中學生,怎麼忽然「玩拍拖」。她說不是「玩」,是認真的,而且父母都知道,也不反對,當然有叮囑不可越軌。我便再問她有沒有打算在三五七年之內考慮結婚,這一問該是很出乎小女孩意料之外。一般中學生拍拖,哪有想到這個問題的道理?今天社會上瀰漫著一種根深蒂固的信念,就是年輕人沒有大學本科學位的學歷,很難在新世紀的知識型經濟社會中立足。剛升中六的學生最快要五年才讀到大學畢業,再加上要花幾年開展事業,十七歲的中學生怎麼可能計劃在三五七年之內結婚?十年或更長遠之後再成家才似個樣。既然如此,又為甚麼急於拍拖談戀愛?

 今時今日,將年輕人拍拖行為與結婚成家扯上關係,似乎十分不合時宜,但談戀愛不應該是擇偶的第一步嗎?在三四十年前,拍拖三年已經算「愛情長跑」,今天十年以上也不算長。

 「求偶」行為(courtship)。在動物世界沒有人類複雜的婚姻制度,公的母的走在一起就是為了傳宗接代。求偶成功,下一步就是「交配」,然後按照物種的習性繁殖和育幼。

 十一二歲的初中生(或高小生)拍拖了,若最「純情」的,起初是一起逛街、看戲,然後可能拖手、擁抱、親嘴等等,可以層層遞進,最後孤男寡女、乾柴烈火,一起去偷嘗禁果。因為社會風氣改變,這些程序可以在短至數周或數月內完成,偶一不慎,又發生一宗未婚少女懷孕事件,當然同時是少男干犯「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的刑事罪行。且不說十七歲才第一次拍拖的中學生,如果小孩子早到十一二、十三四歲便拍拖,他們有可能考慮計劃甚麼時候成家嗎?他們自身才十來歲,十年對他們來說等於已過生命的一大半,很難要求他們對「十年」有甚麼正當的理解。三四十年前,中學生應否自由談戀愛是社會關注的話題,今天已改為中學生應否自由享受性愛。

 中學女生未婚懷孕是個棘手的社會問題,甚至中學生受不住失戀打擊而自殺「殉情」也是日益常見的問題。所謂「情場如戰場」,有戰爭必有傷亡,你愛上一個人,人家卻不愛你,是上帝也不能扶你一把的大難題。中學生拍拖有甚麼得益?有人說可以學習與異性相處之道;反對者認為十來歲的小孩可以擴闊與異性交往的圈子,但不宜過早「鎖定」一段親密關係。

 我問那小女孩有沒有在幾年內成家的打算,其實是代她父母問,相信他們不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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