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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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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台客聚•新興的第五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19]

潘國森

 十八世紀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提出三權分立學說,即行政、立法、司法分立並互相制衡,現代西方民主政體多使用這種模式運作,不過實際權力分配可能因應各國的情況而有開闔。中國古代有另類三權分立,即中央政制的三省制以中書省負責草擬和頒布政令;門下省負責審議政令;尚書省則負責執行政令,可以勉強算是立法、監察和行政三部門。孫中山先生在西方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外,再加監察和考試,合為五權。考試部門主要負責公務人員的選用和任免等管理,屬於舊日吏部尚書的工作範圍。

 在西方亦有人將大眾傳媒稱為第四權,指出傳媒的影響力可以跟行政、立法、司法分庭抗禮,等於行使了監察權。但是理論歸理論,實踐時總不會一成不變。例如美國在九一一事件之後出兵攻打伊拉克,反戰的聲音在國內基本上沒有出路,顯然是「第四權」與行政機關同一鼻孔出氣。

 先前藏獨分子衝擊奧運火炬傳遞,歐美許多國家的傳媒的報道都十分偏頗。先是法國人顛倒是非,將個別藏獨分子的暴力行為說成是和平示威,然後美國有線電線的主播乘機侮辱中國人,還有許多西方傳媒弄虛作假,用不實的錄影片段抹黑中國,又將許多外國遊客在西藏目擊藏獨暴亂的人證封殺,以免影響傳媒合力營造藏獨和平示威的假象。然而,群眾有時會很盲目,同一個圖像,看傳媒人怎樣剪裁、配上怎樣的評述,隨時可以有截然不同的效果。

 第四權之外還有沒有第五權?看來流動性極高的互聯網社群已經逐漸有第五權的架勢。有網民揭發西方傳媒在發放西藏暴亂事件圖片時,故意剪掉身穿喇嘛服飾的人使用暴力。互聯網是個獨特的社群,其實也人多勢眾,組織上既鬆散,有事時又可一呼百應,更因為網民中臥虎藏龍,力量不容忽視。近年中國政府似乎頗為關注網民的想法,遇上有值得參考的意見,政府高層會認真處理,成為收集民意的特殊渠道。互聯網這第五權,同樣有大眾傳媒的功能和威力,可以監察大眾傳媒,但跨國界網民的言行有時卻不大受政府規管。

  這個第五權若被濫用,亦可以嚴重衝擊社會治安。先前香港爆發的藝人淫照事件,令執法人員縛手縛腳,可以說大家都上了寶貴的一課。最近的新發展還有網民合力揭發一些「不受歡迎人士」私隱的事件,例如在快餐店與廚工爭執的女士,以及披上雪山獅子旗到奧運火炬傳遞現場示威的女大學生。收害人在互聯網流連或寫「博客」,因為各種不同原因而開罪網友,個人資料被公開,還要面對鋪天蓋地的苛刻評語。

 互聯網已經逐漸發揮第五權力的功能,大有可能與行政、立法、司法、傳媒四大權力競爭,將來的發展是向善還是向惡,當由許多變數決定,還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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