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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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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幕短打:李小龍故居事件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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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龍故居原址,現為羅曼酒店租用。

文:朗 天

 擾攘了一星期有多的李小龍故居事件,終以業主余彭年撤回出售決定暫時告一段落。弱勢特區政府在電影文化保育問題上,又輸一著。

 當全世界都重視李小龍的文化象徵和代表地位時,香港政府似乎總是反應遲緩。猶記當年星光大道豎立李小龍銅像之前,當局猶豫了好一會,終於人家波斯尼亞南部城市莫斯塔爾的中央公園也要豎了,而且爭取到「世界第一座小龍像」的榮譽,我們才急急快馬加鞭,勉強爭取到同日揭幕的時差尊嚴,稍減尷尬。

 這一回故居危機,原業主是以四川地震賑災為名,加上其一向熱心公益,言行低調,所以無論是龍之影迷抑或傳媒,都不會責怪到他頭上,於是不懂珍惜、暴殄天物的加罪矛頭,全部指向特區政府。

 尤其是當各方都表態敦促政府出手收購故居,改建成博物館後,當局仍遲遲沒有表示,便更令人氣結。甚至有人認為,余彭年今次高調出售物業,正是因為多年來看不過眼,忍無可忍,逼政府「做點事」的。

 年前西九文娛藝術區擬建討論風潮中,便有人提出博物館群中應包括李小龍博物館。然而,西九的文藝基建都屬超級規模,反論者便提出其實紀念李小龍毋須使用牛刀,只須就現仍保存良好的九龍塘龍的故居稍作改建,即收成效。

 討論都白紙黑字保留下來,有人仍充耳不聞,似乎又是要等別人先出手,才會感到競爭壓力,又或者,有人根本無法自行分辨好壞是非,有的只是「執輸行頭慘過敗家」的心態,要有人搶才明白價值(但也只是市場價值)。

 電影和流行曲曾是香港流行文化的主幹,可謂世界公認的香港人文化身份證,而李小龍則是香港電影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在保育大潮下,當局連這個也不能確認,實在是香港電影文化以至整個香港文化的大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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