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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龍袍上有十二章中的七章紋樣。
龍袍屬於禮服,供皇帝和皇后在重大禮儀及祭祀中穿著的專用服裝,色紋裡,明黃色屬專用色,但非唯一色彩,袍身色彩在各朝代中多有變化,即使如此,石青色是領口、袖口恆久不變之色。
龍袍繡有9條龍 :前後身各3條,左右肩各1條,襟裡藏1條。龍袍正、背各顯5條龍(兩肩之龍正背面都能看到),彰顯 「九五之尊」含義。龍袍上加繡的十二章紋樣,乃至善至美帝德標誌。
據房宏俊介紹,十二章紋樣在天朝衣冠中至關重要。在清王朝歷代皇帝中,率先大量使用十二章紋樣的是雍正。該展覽的5件龍袍中,乾隆龍袍有十二章紋樣,分別是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彝、藻、火、粉米、黼、黻。
龍袍蟒袍各不同
龍袍的下襬有不同的曲線,表示波浪翻滾、山石寶物,俗稱「海水江崖」,是綿延不斷的吉祥和「一統山河」、「萬世昇平」之寓意。不同場合的龍袍,其下擺的「海水江崖」亦不同。
蟒袍與龍袍同樣有「海水江崖」,但蟒與龍在爪子的數量上卻是不同—蟒4爪,龍5爪。皇子之袍雖然繡有9條5爪龍紋,但只能稱其為「蟒袍」。房宏俊解釋:「龍與蟒只是概念的差異、等級的區別,蟒袍色彩不能使用明黃色而係杏黃色。」明代時,蟒袍是文武大臣的服飾;到了清朝,蟒袍成為皇子及官員的專用吉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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